(中央社4日電)高姓男子假藉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名義,以投資停車場名義詐騙吸金。橋頭地檢署偵辦有70多人受騙、詐騙金額達2800多萬元,依銀行法起訴,高男經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檢接獲被害人提告,指揮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台南市調查處及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檢調9月29日搜索這家資產管理公司,查扣相關帳戶交易資料,並通知45歲的高男到案,另有公司副總、助理等3人一併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高男等人疑自民國103年6月起,陸續以台灣、中國湖南等地投資停車場名義,招募投資人投資,佯稱投資期間3年,期滿後可全額返還本金,投資人投資後2年內不得要求提前返還本金,投資期間保證支付投資人年息8%。
檢調初估僅台灣停車場吸金金額即達新台幣2800萬元,被害人數達70多人,實際被害人數、詐騙得手金額及流向仍待進一步清查。全案訊後依銀行法、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法辦。
檢方以高男有串證及反覆實施詐騙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公司趙姓女副總等3人無聲押必要,分由檢察官諭知8萬、8萬及5萬交保。
橋檢呼籲投資人循正當合法管道投資理財,對於以各種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只需拉下線、商品虛化投資方案需謹慎進場,勿輕信不法分子投資術語,以免血本無歸,甚而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