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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靜儀醫師|跨性別網紅「罔腰」宣稱腹腔懷孕:鬧劇背後複雜的議題

    2021-02-21 00:09 / 作者 林靜儀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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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性別網紅罔腰宣稱自己進行腹腔懷孕的人體實驗。(圖片來源/wen810615@IG)




    首先,腹腔懷孕就是子宮外孕,胚胎在子宮之外的地方著床就是子宮外孕,不論結構也好、血液供應也好、胎盤的植入與剝除也好,目前還沒有除了子宮之外適合培育胎兒的地方,這就是事實。



    有沒有腹腔懷孕活產的個案,有,隨手搜尋專業期刊,2011年迦納有一個33週腹腔懷孕活產的個案報告,產婦也沒死,只是手術過程流了一公升的血,胎盤著在腸繫膜上手術過程無法完全剝除而已。



    「所以嘛,醫師你們亂講,明明可以腹腔懷孕!」資訊發達的時代,有時候正確資訊的傳播反而困難,因為片面的訊息得到的結論,背後的邏輯容易被忽略。



    多數子宮外孕發生在輸卵管,在不到12週的時候,就會因為著床處輸卵管破裂,大出血而有生命危險;胚胎著床在腹腔的腹膜或腸繫膜上,空間或許較大,但多數也在第二孕期(28周內)會發生流產,同時發生胚胎死亡和母體出血;一樣出現血管破裂的生命威脅,還有胎盤植入周邊組織無法剝除的問題。



    簡單來說,自然受孕是有可能發生子宮外孕的,但這屬於婦科急症,不可能是醫師主動為之的「人體試驗」。不可能有醫師蓄意把胚胎放在子宮腔之外的地方。



    人體實驗



    因為武漢肺炎的關係,台灣過去一年很常聽到「人體實驗」;人體實驗很常見,也是醫學進步過程中必要的一環,但是,就是因為在人的身上驗證藥品、疫苗、治療的效果,同時就可能在受試者身上出現併發症、副作用和傷害;所以有非常重要倫理考量,必須要重重把關。



    在去年彰化縣的「武漢肺炎普篩」事件時,我特別提醒過,不論做研究的單位與專家對於研究的熱情再高、研究結果再有價值,所有研究的前提都必須符合倫理,而且必須在研究過程中對於受試者的權益與保障放在最優先的地位。



    這是先進國家的共識,台灣也早就經過立法、審核和專業委員會等等機制,保障所有參與的受試者。這就是為什麼網紅宣稱這個腹腔懷孕是「人體試驗」根本不可能,因為腹腔懷孕是明顯會造成受試者傷害、違反目前專業認知的,是研究者想都不可能想的「實驗」。



    有沒有讓先天無子宮或因病切除子宮的人能夠「用自己身體懷孕」的研究?



    有,這是從2014年開始,在動物實驗得到一定成果之後,開啟的人體試驗;我在幾年前曾在專業研討會中聽過國外研究團隊的幾個個案報告,而搜尋期刊,最近一篇相關研究也整理了到目前為止的全球研究進度,是70名子宮移植者,其中有20例胎兒活產。



    這種醫學上的研究與技術發展,當然滿足了一部分「病人的心願」,醫療研究者也能夠在其中達到很高的技術研發成就感,可是這在醫學倫理上,卻必須非常謹慎的去看待。



    器官移植技術發展至今,首先是為了救命,例如沒有辦法換健康心臟會死亡,那麼心臟移植是為了救命的,肝衰竭患者的換肝也是如此;另外則是為了改善生活品質或治療疾病,例如換腎,可以讓某些洗腎負擔極高的國家(很少國家可以像台灣洗腎完全有健保負擔),腎衰竭患者在換腎後降低負擔、改善生活品質,甚至洗腎婦女在換腎之後可以懷孕,相比之下換腎的費用和後續服用抗排斥藥的副作用、生活與經濟負擔都低於洗腎,這時器官移植的價值和必要性就非常明確。



    但是子宮移植的目的呢?



    2009年國際婦產科聯盟就在國際婦產科期刊發表提醒,子宮移植不是一個為了「挽救生命或改善生活品質」的醫療介入,也不是為了延長或爭取壽命所做的治療,目的而是為了達成「產生生物學上有關的後代」,但卻讓受捐贈者增加手術風險和因此必須服用抗排斥藥的結果,甚至必須接受移植失敗之後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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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孕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而子宮捐贈者則需因為「有人有生育需求」而接受切除子宮作為移植之用的手術,承擔了手術可能的併發症,更不要說捐贈者的胎兒在懷孕過程中必須接受抗排斥藥的暴露和因移植失敗或懷孕過程可能的死產、流產和早產。



    2019年婦產科重要期刊BJOG回顧了進行子宮移植手術的前45例個案,認為雖然有一部分移植個案最終能夠達成活產的結果,可是有超過1/4移植個案因為嚴重併發症必須移除植入物,同時在子宮捐贈者也有1/10因為嚴重併發症需要再次接受手術。



    簡單結論,子宮移植手術不論捐贈者和受移植者,都是在並非有治療疾病和改善疾病預後的前提之下,因為有「社會文化或個人意願導致生物學上生育需求」,而產生的醫療作為,這在人體實驗與醫療作為上,都有非常多醫學倫理的討論和檢討空間。



    最近的期刊也討論到跨性者牽涉人工生殖與子宮移植手術時,仍有許多倫理議題需要釐清,也提醒對於年輕或未成年者接受跨性別手術前,可能需要將未來生殖計畫列入諮詢討論範圍,因為手術與治療的不可逆,對個案來說都有仔細評估的必要;而目前全世界還沒有對於完成性別置換之後的跨性別者,實施子宮移植術的紀錄。



    我相信我寫到這邊,已經很多人覺得不耐煩了。「不過就是一個想要懷孕的人體試驗而已,有那麼複雜嗎?」



    有的,人體試驗,尤其是新手術、新治療,甚至是顛覆既有醫療專業或生理限制的人體試驗,都必須非常謹慎;不是片面覺得很炫、很有趣,就可以的。



    況且這種特殊且風險極高的人體試驗,怎麼可能會要接受特殊人體試驗的治療者「付出天價」的?



    另一個法律上的問題



    網紅宣稱她與男友懷孕的人體實驗是醫師把受精卵植入腹腔;但是台灣的人工生殖法規定接受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的對象「必須是合法夫妻」,所以假設真的有醫師進行未經衛福部核准的人體試驗,此處先違法一;合成她男友和其他捐贈卵子的受精卵,此處違法二;而將受精卵放進腹腔,這樣人工造成子宮外孕,則違反醫學倫理。



    而雖然殘酷但是很現實的來說,男跨女的跨性者,是沒有子宮也沒有自己的生殖細胞的,不可能自然懷孕;國外有未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的女跨男個案,因為尚有自己的子宮和卵巢,因此只要停止男性荷爾蒙治療,就能夠以自己的子宮和卵巢,自然懷孕,這與接受過性別重置手術的男跨女網紅狀況不同。



    其實,一開始聽到相關新聞時,我是很不忍對這個議題多做評論的;跨性別者對於自己認同性別的角色期待,通常十分強烈,會有想要對社會大眾表現出「我要證明給你們看,我比女人還要女人/比男人還要男人」的心情。



    這是性少數者,面對期待與現實落差感到衝突和挫折之下,反彈而強化的一些表現;臨床遇到的男跨女個案在性別轉換初期,常常會做最刻板、最典型的「女性化」打扮,並且努力扮演傳統社會期待「女人」做的事,譬如縫紉、編織、極度裝扮。



    而女跨男個案,則在行為上模仿最典型的「男人」作風,坐姿誇張、抽菸、喝酒、講粗話,一樣是試圖用最不容忽視的行動與樣貌,「證明」給別人看自己是「這個性別」。



    或許我們都太認真去分析跨性網紅的行動與說法,但是這個例子中,牽涉到人工生殖技術、人體試驗、高度死亡與傷害風險的子宮外孕專業和子宮移植等議題,同時媒體的關注與大量討論,讓專業者無法默不做聲,以正視聽。



    而她的行為背後或許代表了跨性或性少數個案面對傳統身份與性別認同的壓力,這是我們在打破性別二元論、想要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的性別平等主流討論的時候,一直很難和很少關注到,甚至有所矛盾的。



    (本文為合作專欄,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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