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起住院僅限收中重症 孕婦和老人移至檢疫所或旅館

2022-05-17 14:38 / 作者 李英婷

新冠肺炎本土病例自今年以來已突破80萬例,中、重症病例也隨之升高,重症比例今(5月17日)首度突破0.05%。指揮中心再度調整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診者即時獲得醫療照護。即日起限縮住院資格,中、重症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才收治住院。







指揮中心原取消住院的年齡劃分,更正後保留未滿3個月且發燒者仍醫院收治。(圖/指揮中心)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即日起住院分流條件不再以剛性的年齡做依據,讓醫療回到專業判定,住院資源照顧中、重症為主。修正後,住院分流條件原則僅有中重症、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需要者,其他需要觀察的個案則調整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進一步說明,原先較擔心的高風險群,如80多歲長者、懷孕36周以上的婦女與發燒高燒的小朋友等,將從醫院收治改為「集中收治」於46間地方開設的加強版防疫旅館及50多家加強版集中檢疫所。而住院病床將留給中、重症或有癌症、慢性病、開刀手術與其他共病個案,讓醫療資源可以聚焦於住院個案。



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說明如下:




  1. 醫院:中、重症、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收治住院。

  2. 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70歲(含)以上、年齡65-69歲獨居、懷孕36周(含)以上、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

  3. 居家照護: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4. 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綠色通道:為提供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的高風險確診者(例如懷孕36周(含)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者等)之緊急就醫需求,設置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緊急後送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緊急生產及兒童等就醫需求,以保障病人安全。

  5. 醫院下轉原則: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倘符合「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則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若未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者,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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