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社宅興建 林右昌:中央釋出近60萬坪土地 盼地方政府盤點公有地

2024-04-13 10:18 / 作者 徐筱嵐
內政部長林右昌向地方政府喊話,一起盤點公有地,作為興建社會住宅使用。廖瑞祥攝
針對媒體報導整體開發區土地保留5%讓售中央興建社會住宅掀議,內政部長林右昌在今(4/12)表示,內政部正積極辦理社宅規劃及興建,並持續與財政部等部會盤點適當的國有及國營事業土地約近60萬坪,全力提供中央的住都中心或協助地方政府興建社宅,也期盼各縣市政府,能就其持有的公有土地進行盤點,並優先評估提供作為社宅興建使用。

林右昌指出,截至今年2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總計已配合社宅政策提供82.85公頃(約25萬坪),並保留96.49公頃(約29萬坪)的國有土地供興辦社宅的規劃興建。

另外,台糖公司也提供中央於113年前興辦社宅基地共25案、約15公頃(約4.5萬坪)土地,可規劃興建約9,500戶的社宅;其中位在台中市內共3案約1.3公頃,可規劃興建約1,000戶。不論是中央的國有或國營事業土地,都全力配合投入社宅政策推動。

林右昌說明,對於縣市政府透過市地重劃開發取得的抵費地,或是區段徵收開發取得的可建築用地,其實都具有公益性及珍貴性,在去年12月行政院會通過的「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即規劃在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時,應配合留設3%至5%的土地並專案讓售作為興辦社宅使用。

林右昌說明,內政部在政策指示下,已於4月8日邀集縣市政府討論實施方案,並將儘速陳報行政院核定,其中,對新規劃的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區,原則將按開發範圍提供3%至5%的抵費地或可建築土地作為社宅用地;至於已核准辦理但尚未完成財務結算的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區,會請縣市政府就區內尚未處分的土地清查造冊,並對其提出是否適宜作為社宅用地的建議意見,提供給內政部儘速進行評估確認。

林右昌指出,對於社宅用地相關評估規劃,內政部都將與縣市政府溝通討論;如經評估確認適合興建社宅的土地,也會按重劃後地價或平均開發成本辦理專案讓售,不會影響開發成本的回收,此方案是以「取之地方、用之地方,並且照福地方」的精神來進行規劃,期盼各縣市政府共同支持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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