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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報導】逾70校沒派人管 私校內鬥一團亂,教育部治理卻自廢武功?

    2023-11-20 07:00 / 作者 吳尚軒 / 記者
    大葉大學校園。取自大葉大學官方網站。
    董事會家族內鬥傳聞甚囂塵上的大葉大學,延宕1年後終於選出新校長,中國文化大學前些年則因家族、校友兩派董事紛爭,而讓董座一度難產;往前看去,20年前的南亞技術學院也可窺見家族治校隱憂。儘管這些年來,朝野立委都呼籲調整私校治理方式,但相關政策迄今依然毫無進展,甚至根據教育部數據,目前超過70所符合加派公益監察人條件的私校中,僅有4校有派駐,教育團體批評,這是教育部有武器不用、選擇性監督私校。

    11月8日晚間,一紙公文在教育界引起譁然,「茲核准貴法人聘任方文昌教授為大葉大學新任校長」,校長懸缺1年的私立大葉大學,終於找到人選,但卻引起議論紛紛。

    全國私校工會隔日便向媒體表示遺憾,原因是方文昌的的學術操守有瑕疵,然而除了呼籲方認真治校外,該篇新聞稿也意有所指地指出,「董事會也須以大局為重,放下個人恩怨,與校長合作好好治理學校。」

    董事會陷家族內鬥 大葉大學延宕1年才選出校長

    位於彰化的大葉大學,由大葉集團創辦人葉松根於1990年創立,是赫赫有名的工科私校,「讀大葉、好就業」的口號朗朗上口,是所學生人數約5000人的中型學校;校長一職在2022年3月由成功大學名譽講座教授顏鴻森出任,豈料顏在同年11月,上任還未滿1年便向董事會請辭獲准。

    顏鴻森辭職2個月後,大葉大學於2023年1月遭媒體報導,葉松根長子、現任副教授葉忠興涉嫌利用人頭公司掏空校產,6月時又再被報導葉松根遺孀葉林月昭對韓姓、蘇姓、方姓及陳姓董事提出背信罪告訴,並向教育部具名檢舉,原因是此4名董事連署推薦葉松根三子葉釋仁參選校長,有違《私校法》董事血親不得擔任校長規定。

    董事張世良後來則向媒體表示,葉釋仁無法參選、造成校長難產後,學校在7月重啟遴選,卻由當時為董事的方文昌帶職參選,違反董事不得擔任校長規定,造成校長再度難產,呼籲教育部派代理校長。正因如此,教育部後來核准方文昌上任,才讓教育團體感到錯愕。

    去年(2022)大葉開出2105個招生名額,最終僅有1204名新生報到,註冊率5成8,招生狀況岌岌可危。一名校內教師匿名告訴記者,少子化衝擊很大,過去這段時間董事會又不斷有爭議新聞,最大的影響就是招生,大家出去招生時,不但高中職有疑慮,加上競爭對手學校也會推波助瀾,不僅招生雪上加霜,就連轉學的學生也不少,現在常聽到學校要整併、縮減員額,很多系要共用一個助理,一名老師也要身兼多個系主任。

    記者搜尋大葉大學網站,可以看到,視覺傳達設計系與工業設計系、傳播藝術學程與造形藝術系、應用日語系與歐洲文化學程、觀光旅遊系與婚禮企劃學程,總共4組科系都有主任重複的情況。

    子女接手常有危機 家族治校為何屢傳爭議?

    其實類似大葉大學這樣,私校董事會陷入家族內鬥,進一步影響人事、校務的案例,在我國教育史上不乏前例,近期最有名者,莫過於中國文化大學2017至2022年間,董事會分裂為由創辦人孫女張海燕為首的家族派,以及校友派,兩派互尬下,文大也一度陷入選不出董事長的窘境,就連校長遴選也一波三折,此事後來由法院指派台灣大學教授陳泰然暫代董事長,才暫時告一段落。

    文化大學董事會也曾陷入家族內鬥。翻攝中國文化大學臉書


    除了內鬥外,另一種情況則是家族聯手掏空。位於桃園的南亞技術學院就曾爆出,主政的王家第二、三代在2000年至2005年間,除了勾結建設公司發包學校工程外,包括王家如宴客、禮品、餐費、修車費等私人支出都報學校公帳核銷,侵吞公款3600多萬元,此案最終以王家與相關人物共14人遭起訴告一段落,南亞後來則改名桃園創新學院。

    家族治校若認真辦學是美談,但反過來,二代、三代接手後頻有爭議不少,對此教育團體則認為,除了後代經營理念不同外,問題還包括私校治理機制既有的缺陷,以及主管機關怠於監督。

    董事會人事一把抓 教育部不派公益監察人如自廢武功

    公立大學是由校長治理學校,但私立大學在校長之上,還存在董事會,儘管法規三申五令不得介入校務,但實務上,立法院2017年的研究報告便曾指出,私校校長由董事會遴聘,而校長若不聽命,董事會亦可依法予以解聘,直言校長無異於董事會的橡皮圖章,呼籲調整私校的校長遴選方式。

    家族治理私校出了什麼事?


    「現在遴選都是過水而已,事實上董事會可以一手遮天,也可以完全不顧原則。」私校工會理事尤榮輝說明,大學校長要由遴選委員會選出,但私校的遴委會,是由董事會一手指派,不但不需公開委員名單,甚至也不公開候選人,就連校內教師常常都是選完了、看到公告才知道,「這在結構上大有問題。」

    對於董事會的監管,尤榮輝則認為,目前教育部是「有武器也不用」,像可以派代理校長卻不派,也沒派公益監察人,「這就是在治理上選擇性行政,這部分要檢討。」

    什麼叫做有武器不用?根據《私校法》規定,學校若前一年度接受主管機關補助超過1億元,或達到總收入的25%以上,主管機關得加派1名公益監察人。然而根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資訊公開平台所登載的資料,2021年度共有79所私校到達此標準,但2022年度獲派公益監察人的學校,卻僅有東海、中原、文化、高雄醫學大學4校,再回頭看去,2018到2022這5年間,僅有14校曾經獲派公益監察人。

    對此,教育部則解釋,根據「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指派公益監察人處理原則」,《私校法》第19條所稱的獎補助經費,並不含競爭型或其他專案計畫獎補助經費,與大專校院資訊平台上的獎補助經費定義不同,此外,若前4年度已指派公益監察人者,不再重複指派,近5年來均依原則針對符合條件者優先指派公益監察人。

    教育部有武器不用?


    不讓董事會成封閉機構 學者籲:教師、學生代表加入

    長期研究私校治理的輔仁大學社會系副教授戴伯芬指出,不少私校由家族經營,狀態非常封閉,往往是兄弟姐妹輪流擔任學校重要職位,「他不喜歡的老師可能永遠升不了等,甚至會被弄掉」,也造成私校校內民主程度低落,然而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應該被家族化,「如果教育部沒有辦法對家族式的大學監理,就不應該大學自治。」

    戴伯芬批評,教育部對於私校違規,處理的手段通常就是扣減獎補助款,「但這很沒有力道,而且其實是害到整個學校的師生,讓他們更沒有教育資源使用。」

    加強監管力道的呼聲不是沒有。早在2012年,時任立委的文化部長鄭麗君,便曾提案修正《私校法》加入規定,學校若前一年受領補助達5000萬元以上,或補助收入佔整體30%以上,主管機關可加派3至5人擔任董事,其中須包括經選舉之家長代表1人;同時包含全國教師會等團體也呼籲納入勞工董事,但當時此提案最後並未通過。

    戴伯芬認為,像是歐洲、德國企業都存在勞工董事,教師會跟工會代表也理所當然,應該在董事會擁有席次,尤其現在教育部要加強對私校的學費補助,同時也可以藉機強化治理,勞工、教師甚至學生董事都可以考慮,「重點是讓董事會不是一個封閉的機構,或至少有吹哨人。」

    前實踐大學校長、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則認為,私校董事會若出問題,教育部知悉後也會依法執行,如扣減獎補助款,或情節嚴重時更會介入,且各校董事會的決議都要呈報教育部,目前工會團體確實對《私校法》不滿,但考量到學校自主性,以及政府對高教公共性的兩種要求,他認為目前教育部的監督力道尚稱完備。

    私校病灶紛擾20年無結論 下一任政府仍要面對

    早在2005年修《大學法》時,朝野黨團協商便通過附帶決議,私立大學校長遴委會的組成及運作,應比照公立大學校長遴委會之組成比例。當年與會的立委,有人如今已經淡出政壇,但也有人仍然高歌猛進,比如說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便是其中一員。

    立法院2005年便通過附帶決議,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成,應比照公校。擷取自立院公報。


    如今轉眼將近20年過去,總統又將換過一任,《私校法》上一次全面翻修,也已是2007年的事;教育是國家人才培育的重要基石,在台灣仍有過半學生就讀私校的情境下,不管未來主政者何人,是否都應重新盤整私校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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