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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旻浩當兵太爽「缺勤102天」遭求刑1年半!現身道歉:願再重新入伍

    2026-04-21 13:32 / 作者 陳怡穎
    宋旻浩服替代役卻當爽兵,遭求刑1年6個月。翻攝IG
    南韓男團WINNER成員宋旻浩被控「當爽兵」案,今(4/21)日在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宋旻浩穿著一襲黑色西裝現身,庭外面對媒體低頭道歉「讓很多人感到失望,真的很抱歉」,庭上也承認犯行,檢方仍當庭求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檢方調查,宋旻浩自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在首爾麻浦區相關機構擔任社會服務要員(類似台灣替代役)期間,應出勤的約430天中卻累計高達102天未正常服勤,比例接近四分之一,等同整段服役期間「每4天就有1天沒上班」,數字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

    檢方透過手機數據鑑識與GPS定位紀錄掌握相關證據,確認他多次未依規定出勤,甚至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使案件不再只是外界質疑,而是具體「有跡可循」。與宋旻浩一同被起訴的還包括負責監督其服勤狀況的相關人員,遭控明知怠勤情形卻未加以制止,涉及管理監督失職。

    庭審中,宋旻浩對檢方提出的公訴事實大致予以承認,並在最後陳述中表示,身為韓國青年卻未能履行國防義務,「深感羞愧與抱歉」,強調自己雖長期患有躁鬱症與恐慌障礙,但「這絕不能成為任何藉口或理由」。他也提到,目前正積極接受治療,若未來有機會重新履行兵役義務,一定會認真完成。

    另一方面,同案被告的服役負責人則否認共謀,表示未與宋旻浩有相關不當行為,案件責任歸屬仍待法院進一步釐清。

    宋旻浩所屬經紀公司YG娛樂過去曾回應,其病假為服役前既有治療的延續,其餘休假均依規定使用。不過隨著檢方調查結果出爐,相關說法也受到外界重新檢視。

    依據南韓《兵役法》規定,社會服務要員若無正當理由擅離職守,須延長服役時間為缺勤日數的5倍;若無故離開服勤達8天以上,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檢方求刑1年6個月,後續判決結果,恐將直接影響宋旻浩的演藝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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