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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永婕弟告舅舅騙失智母2700萬 北檢2度不起訴最終結果出爐

    2023-10-01 09:00 / 作者 呂志明
    藝人賈永婕。
    藝人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騏指控舅舅羅宗仁、舅媽楊悅如騙失智老母解除壽險保單,再A走2700萬元的解約金,2人否認犯罪,還指老人家不滿兒女不孝,從不來看她,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賈永騏提起再議,高檢署雖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調查,但檢察官調查後仍做出不起訴處分,而這次的不起訴處分,賈永騏也未再提再議,全案確定。

    當北檢做出第二次不起訴處分後,賈永婕曾接受媒體訪時表示,「法律有時候沒辦法還原事實!媽媽失智是明確的事實!現在我們以照顧她的生活為主。」

    臉書PO文懷念至親卻獨缺母親 卻因一件詐欺案而意外披露

    賈永婕的父親賈大駿官拜上校,在國防部禮賓處專門接待友邦高階軍官,精通法文,待人接物模範已是國家等級,2013年7月賈永婕到紐約參加鐵人三項比賽,當時70歲的父親還在臉書發文說以女兒為榮,隔天早晨卻因心臟病過世,她當時難過到一路從紐約哭回台北,同時在臉書PO文表達心中思念。

    賈永婕雖然時常提到父親,也提到過爺爺、奶奶的故事,卻顯少提及自己親生母親,直到2022年7月間,北檢一份不起訴處分書,是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騏代母親羅老太太對舅舅羅宗仁、舅媽楊悅如提出詐欺取財告訴,才意外揭開賈永婕母親晚年生活。

    賈永婕的父親去世後,母親羅老太太獨自居住在台北市大安區的老宅,平時老太太多由娘家的人探望照顧,但隨著年紀的增長照顧不便,一家人商量後決定由老太太的弟弟羅宗仁提供位於松山區富錦街的空房讓她使用,方便大家就近照顧。

    就在老太太住進去不久,竟然將7張壽險保單解約,還將解約金中的近2700萬元匯到弟弟羅宗仁的美國帳戶,賈永騏認為母親被騙,因此對舅舅、舅媽2人提出告訴,指控2人利用母親患有失智症,謊稱要購買美國房地產,讓母親陸續解約富邦人壽7張保單,再將解約贖回的款項中96萬3000美金(約台幤2700萬元),匯到2人美國帳戶,因此代母親告2人涉犯詐欺取財罪。

    老太太解除壽險保單 理由竟是兒女不孝

    2人到案雖然承認老人家有將錢匯到他們的美國帳戶內,但否認有詐欺犯意,羅宗仁辯稱,早在之前,姐姐就告訴他,兒子都沒有照顧她,所以想變更保險受益人,事後賈永騏得知找上門,他請姐姐改回保險受益人,但姐姐告訴他「賈永騏沒有照顧她為什麼要改」,還說想自己解掉保單自己花用。

    羅宗仁說,當時妻子陪著姐姐前往富邦人壽解約時,都是由姐姐自己跟櫃台人員溝通,且解約後富邦人壽還打電話與姐姐確認,事後姐姐得知他想要向二姐借錢在美國置產,就說要幫助他,本來說要送給他,他堅持不要,最後協議用借貸的方式,同時還有去公證人做借款公證。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楊悅如則表示,2020年10月19日,她陪大姐去富邦人壽了解保單狀況,並請櫃台人員以兒子賈永騏不養她的理由,將保單受益人改成羅宗仁,去年4月18日,賈永騏得知後詢問她為何保單受益人換人,隔天他丈夫不願意遭到指責,與大姐再到富邦人壽改受益人,但大姐到櫃台後不願意將受益人改成兒子,想要自己用這筆錢,所以才解約。

    至於為何要更改保險受益人或是解約,當羅宗仁夫婦遭到質疑時,或許為了自保,曾經在2021年4月18日、4月19日錄下與羅老太太的對話,其中4月18日當時羅男告訴姐姐「他們就不太諒解我,所以搞得我也裡外不是人啦!你就把它改回賈永騏、賈永婕好了,要不要?」但羅老太太很堅持表示「說實在我也真不想改耶!他們也沒照顧我為什麼要給他們啊?我兩個孩子根本連問都不問我,你說我幹嘛!他們在何方我也不知道,他也不來看我,我也不知道」。

    4月19日,羅老太太與弟媳楊悅如討論此事,老太太仍很堅持「他們從來沒看過我啊!你看哪有來過啊!把他們就教養好好的人模人樣的,一個賈永婕一個賈永騏,賈永婕還開婚紗店‧‧‧…這是我的保單,拿回來的錢我們自己花用,管他們去的,他們有什麼權利跟義務要接受我的東西,連看都不看都沒有蹤影,就那張照片,賈永婕賈永騏,你看看」。

    檢察官認定家族爭產 衍生的民事糾葛

    檢察官勘驗這2段錄音對話做成譯文後,曾傳喚羅老太太到案說明釐清錄音內容,羅老太太在兒子的陪同下出庭,表示要提出告訴,其他並未多說。

    檢察官另勘驗了羅老太太前往富邦人壽辦理解除契約的錄音錄影畫面,發現老太太與當時陪他一同前往的楊悅如,在櫃台前有討論、說笑、發問,對於櫃檯小姐也有提出疑問且對與富邦人壽公司櫃檯人員的表達對答如流,且當她得知解除契約恐損失200萬元至300萬元時還會猶豫,還在現場打電話給羅宗仁詢問是否要解除,且富邦人壽公司也回函表示羅老太太在於解約當時意識清楚。

    此外,檢察官也查了當初雙方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所屬律衡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借款的過程,確定借款當天是以台灣銀行美金收盤價匯率27.865換算,2被告向羅老太太借款美金96萬3000元,折合台幣為2683萬3995元。

    檢察官認為羅老太太在解除契約時,不僅能夠對答如流,還會考慮解約後的損害,並計算解除契約後贖回款項是否足夠花用,難以認為當時心智缺陷辯識能力不足,另外老人家借錢給2名被告,為雙方借貸關係,若2人有詐欺不法意圖,不會大費周章的邀老太太前往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公證,因此認為全案應該是家族爭產所衍生的民事糾葛,與刑責無關,若是認為權利受損,應另循民事途徑尋求救濟,因此將2人處分不起訴。

    解除契約當下是否失智 高檢要北檢詳查

    賈永騏不服提起再議,當時賈永婕還在臉書PO文,提到聲請再議後才發現,舅媽楊悅明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羈押中,所以只能視訊開庭,她才知碰上的是職業級的金融詐欺慣犯。她還有感而發的表示:「我要哭了原來還是有天理啊,還是有公理正義的!」

    台灣高等檢察署。廖瑞祥攝


    而高檢署調查後認為羅老太太在解除壽險保單時,是否處於失智狀態,當時解約確認的電話錄音內容,以及借款時的公正情形如何,這些狀況必須再加以調查,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檢察官收案後,就高檢署指示的部分再次進行調查,就老婦人解約當下是否處於失智狀態函詢醫院,醫院回函就算老婦人被診斷出患有失智症,但也無法確認案發當下她是處於失智的狀態。至於解約後壽險公司打電話向羅老太太確認一事,以及當時借款到民間公正公司辦理公正時,也都未發現任何異狀。

    檢察官調查後仍認為2人罪嫌不足,全案為民事糾葛,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而這回賈永騏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在期限內並未再提再議,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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