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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紅米砂怒嗆檢察官太噁心 遭律師要求公布「不起訴處分書」後竟刪文

    2022-03-24 15:57 / 作者 張佩雯

    網紅米砂(Misa)3月23日在IG以限時動態的方式痛批「台灣的檢察官太噁心」,在網路引發熱議後,米砂晚間又以當事人不想被討論為由,將限動刪除。然而,這番言論在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除了有律師發文請她公布不起訴處分書、讓大家公評之外,陽明交通大學法學教授林志潔也發言譴責她不負責任毀謗侮辱司法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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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紅米砂在IG怒批檢察官後刪文。(圖片來源/翻攝自米砂IG)




    米砂23日在IG限動發文:「台灣的檢察官真是太噁心了,我們女優在去年底搭捷運手扶梯,被一名男子射在身上,那個男生當初就是隨機對女生亂犯,而且也不是第一次了,直到我們『起訴』那個男子之後,他就稽查到我們女優的職業,並且靠這點去反駁,檢察官因為被害女性的職業是女優,所以不予起訴,我真的很問號,所以這個變態就是可以繼續下一個受害者?重點檢察官居然這種『判決』,法律現在都這樣保障人民嗎?她是女優所以活該在公共場所被亂射?那這樣說,演黑道片的演員被槍爆頭也是活該?這到底什麼『判決』?」



    然而,米砂的發文卻被揪出多處錯誤,除了「提告」寫成「起訴」之外,檢察官所作的應是「不起訴處分」,而非「判決」。對於她的發文,律師吳俊達就在臉書呼籲,請她公布不起訴處分書,明確指出「因為告訴人是AV女優,故本案不予起訴」這句話寫在哪裡,讓大家公評。他並強調,目前傾向不相信我國會有檢察官會這樣寫,請米砂不要自己腦補。



    陽明交通大學法學教授林志潔則在臉書轉發這則新聞,強調:「嚴厲譴責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林志潔指出,第一、檢察官做的是不起訴處分書不是判決。第二、我很難想像有任何不起訴處分是因為被害人從事某職業、所以說被害人是活該被害,如果這個檢察官是這樣寫,絕對違反法官法和倫理規範,送評鑑也一定會成立。



    林志潔強調:「對於這種不負責任胡亂誹謗侮辱司法的行為,我認為應給與最高譴責!⋯⋯你以為自己在伸張正義,其實是在毀滅守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她並補充,因為沒看到不起訴處分書,無法得知檢察官是指不構成什麼罪,但若是亂射亂抹在別人身上,至少也可該當「強制罪」,甚至是「強制猥褻罪」。



    對於各方提出的質疑,米砂並未多做解釋,而是在貼文一個小時後刪文,並說:「聽到後很生氣,就幫當事人出一口氣,但當事人不想再被討論,所以就先刪文了,不過想一想還是很不爽,希望惡人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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