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招集國民黨委員在議場角落開會。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近日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被外界稱為「中天條款」,核心內容是要求主管機關在新聞台換照時以「准予換照」為原則,並在行政處分遭撤銷時,恢復原頻道位置及相關權利。國民黨團今(12/5)於院會中,提案逕付二讀,若三讀通過,2020年未獲換照的中天新聞台將有望回到原有的52頻道。
根據草案,第18條增訂規範,主管機關審查新聞台換照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若業者在執照期間未遭逾9次裁罰、累計罰鍰未逾500萬元,且未受停播處分,主管機關不得駁回其換照申請。主管機關若認為業者營運可能有問題,應先協助改善,並以兩年有效期的臨時執照取代駁回;若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改善,主管機關始得否准換照。
第19條則增列兩項關鍵條文:其一,若頻道業者對駁回處分提起行政救濟,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頻道執照視為有效,頻道位置及權利不受影響;其二,一旦駁回處分在司法程序中遭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必須恢復其原頻道位置與權利。
國民黨團則強調,修法是為避免「換照爭議重演」,並引用大法官第689號解釋指出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主管機關不該以過度自由裁量撤除新聞台執照。
假如修法通過,效力溯及既往,適用於尚未終結的行政救濟案件,意味著中天新聞台的行政訴訟尚在進行,即可適用新法。《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法界人士憂心,此舉等同以立法權介入,凌駕並輾壓行政權及司法權,恐損及權力分立原則。
對於修法動向,NCC回應表示「尊重立法院審議」,相信立院會做出符合法治國原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