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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宋逸民妻陳維齡被教友告偽文 北檢偵查結果出爐

    2024-01-02 10:23 / 作者 呂志明
    藝人宋逸民的妻子陳維齡,因為被教友控告偽造文書罪,去年8月16日以被告身分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藝人宋逸民妻子陳維齡,遭「藝起發光」林姓教友指控,未經他的同意拿他的印章蓋在協會奉獻收據上,再交由捐款人收執,涉犯偽造文書罪,但台北地檢署在傳喚協會相關證人作證後,認為陳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前年底「藝起發光」教友藝人小甜甜,參加宋逸民計畫製作福音戲劇《幸福宅一起》,事後被踢出演員名單,小甜甜退出教會,教會卻發出聲明指小甜甜「私生活有狀況」,因此引爆各界撻伐,宋逸民、陳維齡夫婦還為此召開記者會,澄清不實指控。

    當時小甜甜(左)和宋逸民因為退教會風波,引起軒然大波。資料照。翻攝IG@小甜甜


    然而2人的澄清不僅沒有消除外界疑惑,質疑聲浪反而排山倒海而來,問題越來越多,去年2月16日藝人阿Ben(白吉勝)在臉書開砲,自己和妻子徐小可甚至岳父都被「藝起發光」虛報薪資所得,導致被國稅局要求補稅,但他們從未領過這些錢,現已向國稅局檢舉「藝起發光」。

    當時,宋逸民對此也發出聲明回應,並公開阿Ben親簽的勞務報酬單,但阿Ben立即做出回應,勞報單雖是自己親簽,但日期、所得、給付淨額等相關數字並是他填寫,當時就有律師指出,若阿Ben所說屬實,將涉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稅捐稽徵法》逃漏稅等罪。

    當時,宋逸民陳維齡夫妻召開記者會對社會大眾道歉。資料照。陳品佑攝


    就逃漏稅的部分,國稅局在經過2個月調查後,認為藝起發光並無逃漏稅的情形,去年4月間,藝起發光也在教會臉書PO文表示「歷經兩個多月的查證,國稅局終於還給藝起發光清白」。

    然而這次提告的教友指控,2020年10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他在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擔任攝影及剪輯的工作,陳維齡在未經他的同意下,於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2023年4月29日,拿著他的印章蓋在協會收據的財務長欄位,再交給捐款人,事後經其他教友告知,他才知道印章被盜用,因此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陳維齡到案後否認犯罪,辯稱,她所開的收據用印,都有經過告訴人的授權,她說協會並沒有財務長,是為了滿足欄位,得到告訴人授權才蓋章。

    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傳喚協會3名員工,3人證稱,奉獻收據有個欄位,第1個是宋逸民、第2個是財務長,當時他們包含告訴人在內,都有講好如何蓋章,都有刻好自己的印章交由協會使用,他們會先把奉獻收據蓋好蓋滿,等到有人奉獻時,再由陳維齡上姓名、日期、金額。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採信被告辯解及相關證人的證述,告訴人印章蓋在奉獻收據的財務長欄位上,是經協會同仁約定,且告訴人也表示同意,因此認為陳女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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