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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保法草案修正公告 加強虐待動物刑責、擴大動保員緊急執法權

    2023-04-30 20:52 / 作者 綜合中心
    圖為新北市動保處三月間救援一隻骨折的小黃狗 翻攝新北市動保處
    農委會今(4/30)表示,已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修正幅度為歷年最大。草案明訂動物保護檢查員可以在緊急情況下進入私領域;同時加強虐待及傷害動物的刑責。草案預告期到5月13日,農委會表示將儘速呈報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審議。

    「動保修法全民連署」行動團隊今天傍晚在立法院旁集會,呼籲立院盡速排審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他們擔心本會期若未排審,再延到下會期又是選舉年,本屆動保修法很可能全軍覆沒。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則認為,此次修正草案有兩大突破,一是授權動保員得以在緊急情況下進到屋內,以解決過去民眾通報飼主虐待動物,動保檢查員卻受限於沒有搜索票,必須等到屋主開門才能入內查緝的狀況。

    何宗勳指出,二是修補「夜市條款」的漏洞,過去動物交換或贈與只限於賭博和不當目的時,才會處以罰鍰;此次增列禁止娛樂、營業等目的,盼能夠杜絕夜市攤商常用遊戲和娛樂等名義,將動物當作贈品。

      農委會指出,動物保護法自民國87年11月4日公布施行,至今雖歷經15次修正,然而歷來修法多半是少數條文修正,為了因應新興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產業管理等新的挑戰,農委會參考先進國家法規、未來管理需求等,完成此次動物保護法盤點。預計修正通過後,將對臺灣動物保護工作劃下一個重要里程碑。

    修正草案強化飼主課責,除了納管大量飼養犬貓行為,同時明定棄養認定要件,飼主應負擔棄養動物或經處分沒入動物於收容期間之支出費用。

    草案也加強管理動物及虐待傷害,並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同時加重動物虐待、傷害之刑責,明定不得販售山豬吊,課予網際網路及社群平台負有限制瀏覽、移除獸鋏等違禁物品義務,阻斷網路違法販售管道。

    另外草案課予網際網路及社群平台負有限制瀏覽、移除非法寵物業者營業廣告義務,阻斷網路違法販售通路。同時強化寵物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增訂寵物食品不得添加物質及原料管理規定,讓寵物吃得安心又健康,也明定寵物產業從業人員應每年接受在職教育訓練規定。

    在執法方面,授予動物保護檢查員於緊急情況下得進入私領域的權能。明確動物保護檢查員得沒入動物之要件,及必要情況下得扣留動物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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