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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蔻爆料風波 NCC:已收30幾件檢舉周 若違規將究責

    2022-09-27 14:21 / 作者 顏振凱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公開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早年晶華緋聞案,張昨(26日)赴台北地檢署兩人妨害名譽;周就其報導錯誤向張「鞠躬道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27日)於立法院院會答詢時表示,目前已經接獲30幾件檢舉,會依法進行調查,若有違法將對事業(民視)進行行政究責。



    不過,對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質問:「敢不敢關民視!」陳耀祥表示,針對電視台申設與換照有相當多的要件,要case by case去審查,每個電視台的違規情況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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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證實目前已經接獲30幾件有關周玉蔻(中)的檢舉,若調查後證明有違法,將對民視進行行政究責。中央社




    立法院今(27)日邀請行政院長蘇貞昌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身兼蔣萬安陣營發言人的李德維質詢時就轟,張淑娟近日遭網路與媒體集體霸凌,大家質疑周玉蔻公器私用,在節目無所不用其極羞辱張女士,但政府好像看不到,他問蘇貞昌「罰不罰」?



    陳耀祥回應,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因此,對於新聞台不會事先審查要刊登什麼言論,而是進行事後追懲。但他也說明,周玉蔻案目前NCC收到30幾件檢舉案,收到以後NCC當然會進行調查,檢視有無違反事實查證、公平原則、其他法律禁止規定與公序良俗,這部分會依據衛星法與廣電法進行處理。



    對李德維追問,若張淑娟提告勝訴,是否證明周玉蔻在節目散播「假消息」並毀人名節,政府要如何處理這樣的節目與電視台?



    陳耀祥解釋,張淑娟到法院控告,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來是否有罪,交由法院認定。有關於張女士個人權益維護的問題,周玉蔻節目是否涉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等「廣電三法」,若未來經NCC查證屬實,這屬於行政責任問題。無論法院刑事判決為何,若經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等相關規定,依據其監督對象為事業而非個人(周玉蔻),會追究事業(民視)之行政責任。



    李德維則怒批,周玉蔻廣播節目等於是把民進黨與陳時中的競選總部搬到電台裡面去,NCC都看不到嗎?陳耀祥解釋,新聞節目要邀請哪些來賓,這是新聞節目的自由,就像是趙少康的節目也邀請張善政,這是趙的自由。NCC並不會事先審查哪個新聞頻道的內容,尊重各新聞頻道的自由,而周的節目是政論節目。若有必要,NCC會以新聞頻道自律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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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主委陳耀祥說,已經收到30幾件針對周玉蔻的檢舉,會依法調查。中央社




    對李德維替張淑娟抱屈,質疑「人權何在」,蘇貞昌回應,我國是法治國家,政府依照民主法治體制運作,包括立委質詢以及他答詢,都是依照憲法與相關法律進行。張女士權益受損,她也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交由法院處理。而NCC也會追究是否有相關責任,該如何處理也都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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