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妨害秘密案件(偷拍)頻傳,現在「捷運攝狼」的鎖定對象,早已不再限於女性,男性也是下手的目標之一。台北市捷運警察隊昨日(17日)表示,根據統計捷運攝狼喜歡找女性搭乘手扶梯時偷拍裙底風光,對於男性則多選擇被害者如廁時竊錄。
捷運,是許多人平日通勤時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據北捷資料顯示,每日旅運量高達200萬人次。由於人來人往,所以捷運也傳出不少偷拍、性騷擾事件,且被害人男女皆有,甚至還曾有偷拍色狼語帶威脅,嗆說要公布被害人如廁畫面的事件。
台北市捷運警察隊昨日(17日)表示,去年12月初,有男子於南京三民捷運站男廁間如廁時,發現從廁所門縫伸出一支手機,當下立即喝止並開門查看,見犯嫌轉身離開的背影,男子待如廁完後,立即報警處理。
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犯嫌竟是直接蹲在廁所外,將手機從門縫伸入偷拍被害人如廁,從蹲下到逃逸,犯案過程不到10秒就被發現。
另外,去年10月也曾發生一件色狼在拍攝完被害人如廁畫面後,竟向被害人威脅「跟我走,不然公布畫面」,幸好當時被害人第一時間選擇勇敢報警,警方才能迅速查緝犯嫌到案依法嚴辦。
警方表示,去年在捷運系統內發生的妨害秘密案件,共計44件,喜好偷拍女性的犯案地點通常選在捷運手扶梯,偷拍男性的犯案地點多選在男廁內,犯案手法均係以手機竊錄他人隱私部位。
警方也強調,被害族群雖仍以女性居多,但男性如廁遭到偷拍的事件也不少。根據去年12月台北市捷運警察隊發布的新聞稿指出,近2年發生偷拍案件,男性遭偷拍占9.52%,發生之車站依序是民權西路站、市政府站、忠孝復興等站,發生場所皆在男廁如廁時,依發生時段分析,以下午15時至傍晚17時最多。因此警方呼籲男性,如廁時應隨時留意門縫、窗戶、隔間板上方有無異物,或是有不明的燈光閃爍。
警方提醒,凡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均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民眾在捷運系統內遇到偷拍或騷擾行為,均可立即就近向站務人員求助,或撥打110報案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