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 12:50
姓女子以300元賣門號,被詐團作為詐騙聯絡工具,遭判拘役,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嘉義地院依民法規定,廖女行為屬共同不法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判決須賠1397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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