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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院「啞鈴殺父案」檢辯完成準備! 國民法官12月7日正式開審

    2023-11-06 11:25 / 作者 侯柏青
    精障男犯下啞鈴殺父案,圖為涉案啞鈴。資料照。
    新北鍾姓男子疑罹患思覺失調症,今年1月涉嫌拿啞鈴砸死父親,5月間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殺害直系血新尊親屬罪起訴,北院裁定將鍾男安置於醫院,成為國民參審首例。鍾男曾聲請不行國民審判遭駁回,據悉,檢辯日前已完成證據開示、交換書狀等審前準備,北院合議庭預定12/7日開審,暫定庭期為5天。

    鍾男與父母同住在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他今年1/18下午疑和父親起口角爭執,傍晚就犯下這起弒親案,導致父親頭部開放性外傷不治死亡。

    合議庭已預訂12/7(週四)、12/8(週五)、12/11(週一)、12/12(週二)及12/13(週三)等5天庭期,將於每日上午9點30分於北院寶慶園區的國民法官專庭進行審判程序,不過,12/13日為預備庭期,合議庭將依審理進度決定是否開庭。

    民眾旁聽部分,北院這次開放100張民眾旁聽證,包括正式法庭(40張)和延伸法庭(60張),將以網路登記報名順序為準,北院指出,網路登記將從11/20(周一)到11/30(周日),有意旁聽的民眾可以規定時間內登記,北院旁聽證核發作業網址為

    這起人倫悲劇於今年1月發生,為院檢均有共識為精障人士犯案的首起案件,也是法院裁准在安置醫院的首例。而且,檢方自5月15日起訴後,全案還曾出現轉折。

    擔任獨子輔佐人的鍾母,認為此案「情節繁雜及需要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且「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顯不適當」等,向北院遞狀聲請不行國民參審。

    法院開庭時,鍾母視訊出庭,她主張兒子已認罪,以不希望再次經歷傷痛為由,為兒哭求不要讓國民法官審。律師團則表示,鍾男已認罪,考量審理程序可能冗長,加上鍾男的病情,若行國民參審,可能會加劇精障者污名或有貼標籤疑慮,此外,根據醫院回函顯示,鍾男不一定能區分現實,為避免引起國民法官混淆,盼不行國民審判。

    公訴檢方則表尊重法院裁定,但強調鍾男治療後,產生妄念比例雖下降,若進入國民參審後,仍建議法院遵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適時提醒鍾男區分現實和妄念。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以鍾男病況應有能力理解和回答問題,具備就審能力,此案起訴事實單一,案件情節也不繁雜,沒有「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的例外狀況。

    此外,鍾男雖然主張自己是「有罪陳述」,但「有罪陳述」在法律的解釋上,不只是要承認全部法律構成要件,也必須承認沒有任何阻卻違法或責任的事由,如果被告方抗辯有「阻卻犯罪」事由,就很難認定為「有罪陳述」。

    而且,檢辯都主張他犯罪時的「責任能力」問題,涉及罪責等量刑事項,他能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否符合減刑要件?這些均為量刑爭點。對此,檢方已表明就「科刑範圍」及「監護處分期間」,檢辯並未達成共識,因此,合議庭無法認定此案已有辯方主張的「有罪陳述」或「量刑無重大爭議」。

    合議庭認為,此案具備國民參審「責任能力認定」和「量刑意義」的重大案件,有助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並增進國民對司法了解和信賴,考量此案狀況不符合《國民法官法》規定的例外條款,今年8月初駁回聲請,此案進入國民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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