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屆法眼明察獎,左起屏東地檢署楊士逸檢察官、南投地檢署吳慧文檢察官、新北地檢署陳香君檢察官、臺北地檢署高文政檢察官、法務部長鄭銘謙、臺北地檢署廖彥鈞檢察官、新北地檢署郭智安檢察官、臺中地檢署張凱傑檢察官。李政龍攝
第11屆「法眼明察獎」頒獎典禮,今(5/4)日在法務部一樓大廳盛大舉行,這次共有7位檢察官獲此殊榮,這7位分別來自全國各地偵查與公訴工作中表現卓越的檢察官,而這也是這個獎項成立以來,首次有公訴檢察官入選,由於這次典禮適逢母親節前夕,法務部特別邀請獲獎檢察官的家人共同參與,見證其榮耀時刻。
「法眼明察獎」作為檢察體系內的最高榮譽,旨在表揚在重大案件中展現出色專業能力與卓越表現的檢察官。今年的頒獎典禮不僅延續過往對偵查檢察官的表彰,還首次將頒獎範疇擴大至公訴蒞庭表現優異的檢察官,充分展現偵查與公訴環節相輔相成的重要性。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檢察官在司法體系中扮演著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及守護司法公正的重要角色。隨著社會變遷與法律制度的進步,檢察官在偵查與公訴兩個環節中,均展現出高度專業性與使命感。本次7位獲獎者的事蹟充分體現了檢察官在面對複雜案件時的專業能力與決心。
7位獲獎檢察官事蹟簡述1、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高文政(48期)偵辦中共國安廳吸收台人與陸配刺探藏人來台機密案件,歷經6年蒐證,成功破獲不法組織,對維護國家安全貢獻卓著。
第11屆法眼明察獎,臺北地檢署高文政檢察官。李政龍攝
2、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廖彥鈞(55期) 擔任國民法官法首件性侵殺人案件的公訴檢察官,以縝密出證及精湛辯證技巧,確保法院判決符合社會正義期待,成為實踐司法公義的典範。
第11屆法眼明察獎,臺北地檢署廖彥鈞檢察官。李政龍攝
3、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香君(52期)偵辦貪污與毒品案件,從詐欺案中發現線索,小心求證,成功策反毒販揭露上游犯罪,並破獲警員貪瀆行為,是明察真相的傑出代表。
第11屆法眼明察獎,新北地檢署陳香君檢察官。李政龍攝
4、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55期)作為國民法官審判專責檢察官,在庭審中以白話解釋法律爭點,說服國民法官,展現專業與溫度,是公義發聲的非凡表率。
第11屆法眼明察獎,新北地檢署郭智安檢察官。李政龍攝
5、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凱傑(47期) 在無直接證據的國民法官法案件中,運用數位鑑識重構證據鏈,以數百張簡報清晰呈現案情,樹立科技辦案與柔性司法的新標竿。
第11屆法眼明察獎,臺中地檢署張凱傑檢察官。李政龍攝
6、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吳慧文(61期)偵辦國小棒球教練妨害性自主案件,在案發近20年後迅速查明事實,揭露22名被害人受害情況,為弱勢群體發聲,展現執法護民精神。
第11屆法眼明察獎,南投地檢署吳慧文檢察官。李政龍攝
7、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士逸(54期) 偵辦詐欺案件,透過深入分析事證追查幕後主謀,並成功查扣不法所得與洗錢工具,有效保障被害人權益,是守護社會治安的模範。
第11屆法眼明察獎,屏東地檢署楊士逸檢察官。李政龍攝
推動司法改革 檢察官迎接挑戰鄭銘謙指出,這次共有7位檢察官得獎,其中4位分別以國安、貪污、毒品、詐欺、婦幼等偵查案件中的優異表現獲得殊榮,他們追查埋藏多年的犯罪,讓真相重見天日,堅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更把犯罪所得追回、把公道還給被害人。他們讓社會大眾了解,司法-絕不只是終點,更是讓人看見希望、重新相信世界的起點。
第11屆法眼明察獎,法務部長鄭銘謙。李政龍攝
對於這次獲獎的公訴檢察官,鄭銘謙表示,3位得獎的檢察官在國民法官法案件中,以白話說明複雜法律爭點,縝密鋪陳證據讓真相浮現,更秉持不分身分、職業,為每一位被害人及家屬發聲的信念,落實溫暖有感的柔性司法。
鄭銘謙說,隨著國民法官法、法院組織法等新制上路,檢察官在法庭上的亮眼表現,獲得各界肯定,也再次證明,面對司法環境的變革,檢察官為了實踐公義隨時做好準備、迎向挑戰的決心,這正是檢察官工作的核心精神。
這次偵查與公訴檢察官同時獲獎,更代表檢察官在偵查與公訴各面向的整體實力,突顯兩者相互支持、缺一不可的團隊價值。同時,也希望讓檢察同仁了解,不論在哪一個崗位,只要用心努力,一定會被看見,也一定會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