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涉猥褻女同僚,二審被加重改判3年10月。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涉嫌在10多年前對一名女書記官吸胸、舌吻,對方頑抗他竟噁稱「再5分鐘就好」,而他卻不知悔改,2022年又涉嫌摳碰一名女法官私處,結果被正義法官上「法官論壇」踢爆,全案才曝光。當事人血淚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應執行2年2月,他喊冤稱自己清白,二審今天卻重重打臉,痛斥他身為法官卻知法犯法,加重改判3年10月。可上訴。
合議庭今天撤銷部分罪名,且在量刑上加重,他涉嫌利用公務員權勢強制猥褻女書記官一案,從一審的1年6月加重改判2年10月,涉嫌強制猥褻女法官的部分,從一審的1年加重改判1年10月,合併應執行也從2年2月直線拉高為3年10月。
合議庭指出,關於量刑的部分,蔡明宏身為法官卻知法犯法,一審沒有充分評價他的犯後態度,因此撤銷改判。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在2007年11月間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一名女書記官代理他的配屬書記官,11/7晚間,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幫忙邀對方共進晚餐,對方礙於他是行政庭長勉強答應,不料吃完飯後,蔡明宏藉口「士院舉辦淨山活動」,請女方陪他上陽明山勘查路線。
蔡明宏數次下車,若有所思的抽菸,女書記官催促蔡明宏載她下山,蔡明宏非但不下山,還故意把車停在偏僻處。他謊稱要幫女方「按摩肩膀」,女方不敢反抗,蔡卻順勢摸胸、親嘴,甚至得寸進尺掀起上衣吸左乳。女方反抗痛罵「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早就不想做了」,噁稱「再5分鐘就好」,女方推開車門逃出,蔡怒目相對,她被迫再搭上蔡的車返回法院。
此事最終沉入大海,但14年後,蔡明宏卻未收手。
蔡明宏曾對媒體強調,絕對沒做檢方指控的事情。資料照。侯柏青攝
時任士院審判長的他,在2022年11月15日,約一位菜鳥女法官到陽明山上的土雞城用餐,女法官原本以為是同事們的聚餐,未料搭蔡明宏的車到餐廳後,才發現僅有兩人。吃完飯後,蔡明宏刻意把車開到偏僻的產業道路上,聲稱頭昏想休息,將車子停在避車彎。
蔡明宏告訴坐在副駕駛座的女方說,讓她工作這麼辛苦,他感到很自責、很拍謝,出手揉捏女方的後頸和肩膀。女法官震驚不已,身體直往右側車門靠,蔡明宏卻拉住她的左手腕,女法官嚇到,以「討論公事」為由要求下山,蔡明宏竟說,「好啦!再給我5分鐘」,然後出手隔著褲子強摳、觸碰女方私處。
原本神不知鬼不覺,但2023年6月,法官論壇有一篇署名「你不孤單」的貼文,踢爆士院「蔡董」(蔡明宏)藉口邀約菜鳥女法官到陽明山用餐,沒想到卻把車子開進一處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蔡明宏藉故停車後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
詎料,蔡明宏上法官論壇PO文發毒誓反擊,強調「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但士林地檢署介入追查後,發現蔡明宏色膽包天,不只對女法官下手,還順藤摸瓜查出他早在14年前就已經對女書記官下手,將他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士林地院聲請移轉管轄成功,台北地院前(2024)年分別判處1年6月、1年,應合併執行2年2月。
蔡明宏上訴高院纏訟迄今1年半,他拚無罪,但高院反而下重手。全案可上訴。本案承審合議庭為審判長吳淑惠、受命法官邱忠義及陪席法官李奕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