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就讀高中時自不明網站下載兒少性影像,並存放於私人雲端硬碟,10年後被美國通報我國警方起訴。示意圖。pexels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就讀高中時,自不詳網站下載6部含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的影片,並儲存於Google雲端硬碟,被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查獲後,於去年4月通報我國警方,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3年至2016年就讀高中期間,從不詳網站下載6部涉及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並存放於其申請的Google雲端硬碟內持有至今,後來被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查獲,並於去年4月24日通報我國警方,警方獲報後,由刑事警察局國際警察科會同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循線查獲林男。
林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供稱性影像僅供自己觀看,未設定共享權限,也未上傳至其他平台,檢方查無證據證明其有散布或供不特定人觀覽情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林男明知影像內容涉及兒童及少年,仍為滿足私慾而下載並長期持有,已妨害兒少身心健全發展;考量其犯後坦承、影像數量及整體情狀,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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