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犯下多起偷走民眾放置在住家門外球鞋的劉姓男子,在法庭開庭審理時,竟然用國台英三聲道飆罵承審法官,甚至連檢察官也不放過,在辱罵三字經後還連嗆3聲「我說我媽媽有污辱你嗎?」,檢察官看不下去,自動簽分偵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劉男涉犯《刑法》妨害公務及違反《法院組織法》,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4月22日下午3時20分,台北地院第9法庭審理劉男涉犯竊盜案的準備程序,審判長訊問後,劉男竟莫名其妙的回:「國之將亡,必有妖孽請你尊重一下你自己的身分」,隨後烙英文:「I couldn't read Chinese. I don't really that I cannot read it. So I need some phone printer. The answer They don' t know English at all. They are stupid and fuck you。」
當審判長詢問蒞庭檢察官時,劉男在一旁火力全開,用國台英語大聲說「DDT plase…plase(台語)人在做,誰白自,我們都知,中華民國有這種社會,幹拎娘。(國語)我說我媽媽有污辱你嗎?我說我媽媽有污辱你嗎?我說我媽媽有污辱你嗎?妳不要對號?入座,你是超愛績效還是Air…. No one you canfry, everyone is serve internet, Thebrain not computer我們在說的話全宇宙都在看好嗎?」
劉男越罵越HIGH,「啞口無言鴉雀無聲上情下笑反清復明花枝招展。改什麽呀,該妳更年期」、「我是對你對我自己講,你們對號入座還要誣告我,3個都是公務員,不知道利益迴避。偷來暗去(台語)當我瞎了嗎?」
檢察官認為劉男辱罵依法庭行職務中的審判長及檢察官,已影響法庭秩序、法院公務員執行職務,因此自動簽分偵辦。最後認為劉男涉犯《刑法》妨害公務及違反《法院組織法》,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