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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男友販毒被逮 她出錢辦保後才知女兒遭偷拍

    2026-01-21 10:56 / 作者 呂志明
    偷拍示意圖。本報繪製
    1名獨立撫養2個女兒的年輕女子,因為林姓男友涉及販賣二級毒品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法院最後裁定5萬元交保,當她幫林男辦保後突然接到警方通知做筆錄,原以為辦保有事,最後才發現同居人不僅販毒,還多次偷拍女兒洗澡,她嚇得連夜搬家,同時告知檢警男友在家中密室藏槍。檢察官對於法院交保不服提起抗告,同時提供更多林男犯罪事證,終於將林男羈押禁見,保護女子一家人的安全,檢察官並於今日偵結,依涉犯毒品、槍砲、兒少性剝削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去年1月間,檢警在偵辦一件藥腳販毒的案件溯源追查,掌握這名藥腳時常與1名林姓男子密切往來,經過長期監控與調查,確認林男涉及毒品交易活動,在監控中還發現林男搬去與女友同居,在搜證告一段落於去年11月間收網,同時將林男拘提到案。

    檢警為了要進一步追查林男的上游,查扣林男的手機並進行溯源偵查,沒想到意外發現林男手機內存有多部偷拍影片,內容涉及其同居女友之未成年女兒的私人生活片段,包括洗澡時的影像。經初步調查,這些影片拍攝於林男與其同居女友共同居住期間,拍攝時間約為1至2週,總計拍攝6至7部影片。

    林男到案後坦承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給藥腳,對於偷拍同居女友的女兒,則辯稱,因為小朋友洗澡時會玩水,所以才會拍影片想要告訴女友請她注意,檢察官不採信他的辯解,認為林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最後裁定5萬元交保,還諭知限居在他與女友的同居處,林男獲知交保後還請女友到法院辦理交保。

    另一方面,檢察官得知法院的裁定後,立即提出抗告,認為林男一旦返回住處,恐有再犯之虞,為了保護其同居人及其女兒,檢察官緊急與警方連繫通知林男的同居女友製作筆錄,林男女友一開始還以為是交保出問題,等到做筆錄後才發現竟然女兒遭到林男偷拍,難過的當場飆淚。

    林男女友此時才緩緩吐出,男友在家中頂樓的密室中藏放槍彈及刀械,由於房子是她的,當時警方去搜索時她怕自己也有事,不敢說出,檢察察當下立即通知社工緊急安置,同時再次前往現場果然查到槍彈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至於刀具則為開山刀,不構成刑事責任。檢察官在抗告理由也補強這個事證,最終順利將林男羈押禁見。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建請繼續羈押,以保護林男同居女友及其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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