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主播林宸佑。資料照。讀者提供
中天記者林宸佑捲入共諜案,1月17日遭橋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今(1/20)日《FTNN 新聞網》獨家報導,原本調查局報請北檢指揮,但北檢2度聲請搜索票失利,最後由橋檢出招才奏捷。對此,北檢晚間發布新聞表示,因法院認為「本案無管轄權」而未核准,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
《FTNN 新聞網》報導,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掌握多名軍人涉嫌收賄洩漏國防機密的情資,追查後發現林宸佑與部分嫌疑人有金錢往來,懷疑其在整起共諜案中扮演關鍵角色。經蒐證後,案件於去年12月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方發現林宸佑帳戶中有不明資金流入,並透過虛擬資產及匯款方式轉給涉案軍人,金流異常明顯。
報導指出:「北檢勾稽案件外觀後,以《洗錢防制法》等罪聲請搜索林宸佑等9名被告,未料出師未捷,遭北院以『管轄權錯誤』裁定駁回,桃園市調處遂改變策略,以一名被告的住址位於高雄為由,報請橋頭地檢署接手偵辦。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接獲案件後,指示以《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展開調查,並成功取得法院核發搜索票,順利收押林宸佑等人。
對此北檢表示:「該案係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下稱桃園市調處)於114年12月報請本署指揮,以林姓記者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名,2度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惟法院均認『本案無管轄權』而未核准。故桃園市調處另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因上開報導與事實不符,誤導視聽,特予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