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侯柏青攝
堡晟興業及楓緣國際2家食品公司,自國外進口低價橄欖粕油,並假冒為高價橄欖油,以「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名義銷售予下游廠商牟取不法利益。士林地檢署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於昨(1/15)日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複訊後,以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假冒食品罪,諭知陳姓負責人以100萬元交保,另外2名涉案員工各以50萬、30萬元交保。
橄欖粕油是橄欖油等級中較低的一種,其生產過程涉及使用溶劑(例如己烷)從乾燥的橄欖果渣中提取剩餘的油脂,然後經過精煉去除雜質、顏色和氣味。精煉後的油會與少許可食用初榨橄欖油混合,成為市售的「橄欖粕油」。橄欖粕油的發煙點較高,適合需要高溫的烹飪方式,這是與頂級初榨橄欖油的主要區別之一。
士林地檢署獲報,堡晟興業及楓緣國際公司涉嫌於2024年起,自國外輸入「橄欖粕油」,假冒興為「橄欖油」,以「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品名販售予下游廠商,獲取不法暴利,立即指派檢察官蔡景聖組成專案小組查辦。
昨日,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前往2家公司位於新北市公司、公司倉庫及涉案人住居處等4處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將公司陳姓負責人及員工等3人及5名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姓負責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諭知100萬元交保,同樣涉案的陳姓員工50萬元交保,另外陳姓廠長諭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