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破一起金額高達新台幣61.7億元的重大洗錢案件,犯罪集團利用貿易公司做為掩護成立水房,再以虛疑貨幣交易替詐團及博奕集團洗錢並從中獲取暴利,檢察官調查後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集團主嫌邹德鈞等14名被告,並分別求處3年6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檢警查出,邹德鈞自2023年5月起至2025年9月期間,以愛克市場有限公司及艾斯恩貿易有限公司為掩護,設立水房據點,指揮幹部及車手進行洗錢操作。該集團與詐欺及博弈犯罪組織合作,將贓款存入人頭帳戶後,以虛擬貨幣買賣名義,購買美金並匯至泰國、新加坡等境外帳戶,再行購買泰達幣(USDT),將資金匯入犯罪集團的電子錢包進行洗錢。
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陳儀芳根據被害人報案線索,指揮內政部刑事局及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3波搜索行動,成功拘提邹德鈞等7名主要嫌犯到案,並查扣約新台幣1千餘萬元現金、9支名牌手錶及桃園市桃園區一處不動產。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邹德鈞等人透過分工合作,利用層層複雜的模式進行洗錢操作,涉及金額高達新台幣61.7億元,對金融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因此建請法院判處邹德鈞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幹部周宇宏及鄧舜平各判8年徒刑,併科罰金8千萬元;入股投資金主邹毅強(邹德鈞之父)、呂士宏及董浩政各判5年徒刑,併科罰金5千萬元;其餘車手陳裕鑫等人則求處3年6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