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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警死囚王信福 最高檢:已分案研究是否提非常上訴、再審之訴

    2024-03-20 15:48 / 作者 呂志明
    死囚王信福。翻攝臉書審判王信福
    被監察院列為重點調查案件的死囚王信福,今(3/20)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召開記者會表示,王信福死刑案已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全案有諸多疑點,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與再審。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全案已分案偵辦,至於是要提非常上訴或是再審,相關的法制問題會再研究。

    時間回到1990年8月10日,在嘉義市哥登酒店擔任股東的王信福,與酒副理陳榮傑及一群友人到嘉義船長卡拉OK店飲酒作樂,同行的另1名酒店股東李光臨拿了1把轉輪手槍交給王信福,王在卡拉OK店不滿卡拉OK店老闆洪清一殷勤招待已下勤上身穿著便衣之警員黃鯤受、吳炳耀,而未前往其酒桌敬酒心生不滿。

    事後又對服務人員播放點歌有誤,就怒嗆「幹你娘!大目仔(洪清一的綽號)這家店明天不讓你開了」、「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麼了不起。」,黃鯤受聽到後回他「王先生也沒什樣,為何叫他要關店。」最後2名警員因此遭到槍殺。

    檢察官起訴認定王信福先朝黃警射擊一槍後,將槍交予陳榮傑,並指躺於座椅上的吳警稱「結(幹)掉這一個」,陳榮傑即朝吳警射擊一槍,致2警死亡。歷審法院認定是王信福將手槍交給陳榮傑,並扶著他的手肘指著2警稱「結掉這二個」,陳榮傑對2警各射一槍致死。

    最後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1992年槍決,王信福逃亡,2006年返台被逮捕,2011年判決死刑定讞。但因王信福被判死刑的主要證據是來自共被告陳榮傑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經民間團體努力奔走,監察院將王信福案列為重點調查案件。

    今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召開記者會表示,王信福案已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全案有諸多疑點,已通過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移付非常上訴與再審。

    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全案已分案偵辦,至於是要提非常上訴或是再審,相關的法制問題會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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