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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買影音設備 戌守南疆勁旅輔導長竟拿不實發票核銷

    2024-02-21 14:07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翻攝官網
    原在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保修連任職的邵姓輔導長,為了改善中山室影音設備,自己先代墊1萬8000元,事後因為核銷經費超過上限,邵姓輔導長竟然與廠商合謀,以不實發票核銷,該連的黃姓連長及2名採購人員也配合辦理,最後4名軍人及廠商全都被移送法辦。屏東地檢署調查後認為5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偽造文書罪及《商業會計法》,考量5人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同時依職權送再議,高雄高分檢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緩起訴處分確定。

    2020年初,在333旅保修連任職的邵姓輔導長,為了改善保修連中山室的影音設備,委託崧和電器公司辦理,並且自己先代墊1萬8000元,然而「政戰綜合作業費」每月核銷上限為1萬4000元、「行政事務費」每月核銷上限為3000元,這筆支出已超出核銷上限,無法如實核銷。

    邵姓輔導長為了彌補自己墊支款項,竟然與崧和電器陳姓負責人合謀,請他開立不實交易、日期、總價的統一發票,請鄒姓、顏姓2名採購人員配合,將不實發票黏貼於黏存單,製作不實的會驗單、結報表,再請黃姓連長核章判行,保修連因此核撥1萬3000元給邵姓輔導長,同年10月間因為內部展開調查,最後剩餘墊支款5000未辦理核銷。

    2020年3月間,邵姓輔導長訂購中山室壓克力展示架6面,共計1萬5000元,並自己分期墊支費用給商家,為了彌補自己的墊支款,又以相同手法,請崧和電器陳姓負責人配合,收集不知情商家的空白收據進行不實核銷,再請黃姓連長核章判行,保修連因此核撥9000元給邵姓輔導長,再加上依規定核銷3000元,剩下尚未核銷的3000元,也因內部調查無法核銷。

    當內部調查後認為邵姓輔導長、黃姓連長、2名採購人員及崧和電器陳姓負責人疑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偽造文書罪及《商業會計法》,5人全被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5人到案後坦承犯,檢察官認為黃姓連長、邵姓輔導長身為國軍幹部,卻未能恪遵法令使用經費,但考量其動機出於為公家服務,所支出的經費是為了建設、改善保修連官兵生活設施;2名採購人員雖然受過國軍採購相關訓練,但懾於主官的威權及對軍人的服從,未能嚴守職責,婉拒長官不實結報經費的指示,以致誤觸法網,陳姓負責則是為了部隊官兵服務精神配合辦理。

    檢察官考量5人坦承犯行,經過這次事件後應無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起訴,其中,邵姓輔導長必須在緩起訴確定後10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黃姓連長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支付公庫7萬元,2名採購人員也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各向公庫支付1萬元。至於陳姓負責則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至於當初移送單位認為4名軍人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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