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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官下令幫國安少將篡改體訓成績 上尉參謀獲緩起訴確定

    2024-02-19 08:26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原在國安局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擔任少將主任的謝靜華,因為體技能鑑測項目中的健走成績不合格,督導訓練組業務的上校組長盧永榮竟命令下屬上尉參謀許正杰更改謝靜華測試成績變成合格,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偽造文書罪將盧永榮起訴,許正杰因認罪獲緩起訴,檢察官依職權將許送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緩起訴確定。

    賴清德當選副總統後,親自從特勤中心、國防部與總統府侍衛室挑選謝靜華擔任警衛室主任佔少將缺,並於2021年元旦晉升少將,日前謝靜華還被媒體爆料酒後失態,當街擁吻1名長髮馬尾妹。

    2021年8月31日,國安局特勤中心舉辦年度體技能鑑測,項目包括3000公尺跑步或5公里健走測試項目,如果體測成績連續2年不合格,不得執行特種勤務。當時參加健走測試的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主任謝靜華,成績為47分23秒,不在合格成績45分鐘內。

    當時在場場負責督導的特勤中心訓練組上校編審組長盧永榮,竟然教唆鑑測官許正杰依照他的指示,將謝靜華的測試成績改為44分48秒,許正杰迫於長官壓力只能照辦,使謝靜華取得符合維安特勤人員體能要求的合格成績。事後特勤中心發現主動查辦,並將盧永榮、許正杰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2人到案後原本全都坦承犯行,但盧永榮事後又改口否認犯罪,辯稱當時誤以為多計算一圈,才會要求許正杰修改成績。

    檢察官調查後不採信盧永榮辯解,認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13條之教唆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許正杰因坦承認罪獲緩起訴,期限為1年,同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緩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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