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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打詐重要訊息傳給詐團友人 模範警察被起訴

    2023-12-29 18:12 / 作者 呂志明
    新興分局前偵查佐李育輝(圖左2),今年6月間才獲得模範警察。資料照。讀者提供
    今年6月間才獲得模範警察殊榮的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偵查佐李育輝,因為財務狀況不佳,向詐欺集團成員借了30餘萬元,再利用利用警政系統、165 反詐騙諮詢系統,違法查詢個資,甚至還將警方配合高檢署辦理查緝不法金流的專案訊息,提供給詐團使用,高雄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育輝涉犯《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依法提起公訴。李也因為這個案件,被記2大過免職。

    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市刑大偵辦一件洗錢案件時,承辦警員在檢視該案查扣證物後,發現時任新興分局偵查佐李育輝疑似不當利用警政系統、165 反詐騙諮詢系統查詢個資,再提供給友人,因此向上級反應,高雄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彥竹、檢察官李汶哲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督察室及政風室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李育輝與1名詐欺集團的成員張姓男子為高中同學,李男因為財務狀況不佳,急需用錢,竟然多次向張男借款,陸續借了30多萬元,張男見到同學無力償還,就要他幫忙查個資。

    自去年11月底至今年6月間止,李育輝在辦公室,利用個人帳號、密碼,以公務電腦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及智慧分析決策支援」、「165 反詐騙系統平台」進行查詢,將其中「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部分被害人筆錄內頁及個人資料以LINE 拍照方式傳送給張男外,還將警方配合高檢署辦理查緝不法金流的專案訊息洩漏給張男。

    今年11月1日,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李育輝位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的辦公處所及住家執行搜索,扣得手機 4 支等證物,並將他收押禁見,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李育輝涉犯《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建請法院審酌李育輝身為偵查佐,職司社會治安及風氣維護職責,本應奉公守法,為民表率,竟為獲取不當對價,利用警察職務上之機會,任意將民眾的個人資料、165 反詐騙資料,甚至將打擊詐欺相關專案之內容洩漏給他人,嚴重破壞警紀,加深社會大眾對於職司犯罪偵查員警之負面觀感,損及國家法益甚鉅,請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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