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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驚喜到驚嚇!民眾娃娃機夾到過期食品 衛生局稽查開罰了

    2023-09-18 15:17 / 作者 施書瑜
    高市衛生局稽查夾零食娃娃機台,查獲11件過期食品。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夾零食娃娃機夯,但有民眾在高雄楠梓區連鎖夾娃娃機店夾出過期品,讓他直呼「太扯了!」,對此,高市府衛生局表示,昨晚已派員稽查,其中「彩虹爆米花」、「韓國不倒翁杯麵」等11件食品逾期,除現場監督銷毀過期食品,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開罰300萬。

    「過期是啥?太扯了!」民眾從機台夾出一桶「彩虹爆米花」,但翻到底部一看,有效期限竟是8月3日,整整過期一個多月,讓他直呼「這樣真的可以嗎?」;民眾表示,原本開心夾到了,但竟然是過期品,心情也瞬間從驚喜變驚嚇,更憂心「零食真的不能亂夾,萬一被小孩夾到吃了生病怎麼辦」?

    對此,高市府衛生局表示,昨天晚上即已派員到現場稽查,經查,其中4台夾娃娃機台內擺售的「彩虹爆米花」、「韓國不倒翁杯麵」等11件逾期食品,後續依《食安法》第15第1項第8款、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逾期食品現場監督銷毀。

    衛生局說明,另查獲機台外部未標示業者名稱或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將依同法第25條暨同法第47條規定,針對業者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罰鍰。

    此外,針對6月份不合格業者衛生局也已依法處分並複查合格,將持續加強夾娃娃機販售食品查察,並呼籲機台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販售之食品標示須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且加強有效期限管理,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從今年5月10日起22天內,隨機抽檢轄內104處自助選物販賣機店,查核3177台機台,陳列擺售食品佔863台,其中84台(9.73%)業者資訊未標示或標示不全,針對「標示不符」部分,依違反《食安法》第25條暨47條規定,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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