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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歲少女當誘餌反遭性侵!退休警6點痛批中壢分局:禽獸不如

    2023-07-22 09:42 / 作者 陳儷文
    桃園市警中壢分局副分局長朱孝全。中壢警方提供
    一名13歲少女配合桃園市警中壢分局誘捕網路色狼張姓男子,卻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載走性侵得逞。中壢分局對此案的解釋為兩個「沒想到」: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退休警石明謹發文指出6點,痛批中壢分局辦案方式禽獸不如。

    石明謹在臉書發文寫道,第一,即使是叫受過專業訓練的女警當誘餌,也是非常高風險的行為,事前也要經過演練,身上要帶足裝備,結果你是叫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去當誘餌。

    第二,不管是幾歲,都不可以叫被害當事人當誘餌,就算在警察局裡面,不論什麼案件,傷害罪、搶奪罪、竊盜罪,你都不會讓被害人與加害人單獨相處,何況是性侵案的嫌犯,你竟然叫報案人獨自去跟嫌疑人接觸。

    第三,如果你要實施誘導偵查,你的部署是什麼?要從那個動線圍堵嫌犯?要在多遠的距離下保護誘餌?需要多少人力?監控的機制是什麼?是GPS追蹤器?是密錄監聽系統?什麼都沒有,你就叫報案人約嫌疑犯出來性交易,然後呢?讓他們單獨聊天,甚至上車,你說有叫她不要上車,你有想過對方如果不是一個人、如果帶有兇器、如果強行押人這些可能性嗎?兩個員警,兩手空空,就去辦案,別說害小女生被侵犯,這兩個不小心被幹掉也是死有餘辜。

    第四,什麼都沒準備就算了,出包之後,你的補救措施是什麼?有沒有通報轄區,呼叫支援警力?有沒有加大追蹤搜索?有沒有趕緊找人救人?結果竟然是在原地等嫌疑人把被害人載回來。萬一沒回來呢?萬一被害人死了呢?喔!當然不能通報聲張,這樣大家不就知道我們出包了嗎?我們就賭一把,看她會不會出事,沒事最好,有事拉倒。

    第五,一切的根源,就是認為破案最重要,要透過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去做情報佈建,要去查明身份,還要跟監找證據,好麻煩啊!起碼好幾天,叫她約出來最快了,只要一有接觸,或是有交易,現行犯耶,還有額外獎勵好棒棒,但是被害者跟加害者接觸有沒有危險,關我屁事。

    第六,為何案發之後,所有人都當做沒事一樣,因為平常都是這樣幹的,只是以前運氣不錯沒出事,就算出事,只要你不說我不說,那就沒關係,這個案子,看有沒有民代去關心一下,查功獎紀錄,當初搞不好還領了功獎跟破案獎金,分局長還開會表揚呢!

    石明謹表示,這次的辦案方式禽獸不如,整個案件就問一個問題,「你願不願意讓你的家人或親友,不管是妹妹、女兒,十三歲,去跟性侵加害者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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