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松山之亂」警方告黑幫求償20萬踢鐵板 法院只判賠8千元理由曝光

    2023-03-14 12:46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前年遭四海幫份子徐權闖入並砸毀1台電腦螢幕,黑白兩道和解引發「松山之亂」。松山分局事後向徐權求償名譽損失20萬元,另求償電腦螢幕損失8千元。但台北地院的判決卻和警方主張迥異,北院認定,徐權等人為了找特定對象才闖入警局,沒有侵害警局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因此判免賠,只判徐權必須賠8千元的電腦螢幕費用給警方。全案確定。




    圖片
    台北地院。侯柏青攝




    前年4月16日凌晨,松山分局楊姓體能教官在外用餐時,曾出言制止徐權等人喧嘩,沒想到楊返回中崙派出所後,徐權卻率10名黑衣人闖進派出所叫囂鬧事還砸毀電腦。事後徐權被依妨害公務罪判6月入獄,松山分局另對徐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索賠208千元(名譽損失加電腦螢幕)



    警方主張,徐男當天用以鐵椅砸毀電腦螢幕,導致螢幕掉落地面後,外殼破損且無法正常顯示影像而不堪用,損失約8000元。此外,徐權當天的行為足以降低民眾對於原告的評價,而且經過媒體以「松山之亂」為題大肆報導,已經不法侵害警局的名譽權,要求徐權賠償20萬元。



    法院審理時,徐權聲稱早就賠償1台新電腦螢幕給警方,但警方否認。法院根據徐權審理時的供詞及值班警員曾要他暫勿賠償的調解筆錄等證據,認為徐權是否已賠償同規格的電腦螢幕有疑慮,因此不採信徐權說法,仍判他賠償8千元給警局。



    不過,松山分局要求徐權賠20萬元的名譽權受損金額,卻踢到法院鐵板。



    法院審酌,徐權在警局供稱,衝入中崙派出所只是想找該男子(楊教官)理論,但不知道該男子身分;而同行友人王偉強在警局也說,因為要跟他(楊教官)理論,所以追進中崙派出所。警員應訊時則證稱,沒有人對他們(值勤警方)施以強暴、脅迫或辱罵等行為,那群人只是要找那名男子



    法院因此認為,徐權等黑幫份子進入警局的舉動,應該只是為了找楊教官理論,沒有侵害警局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因此警局索賠20萬元的名譽損失「沒道理」,駁回這部分主張。



    法院也指出,松山分局是在刑事簡易訴訟程序的第二審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移來北院民事庭後這是第二審裁判,由於訴訟標的金額未達150萬元,松山分局已經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