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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起第二階段口罩放寬 交通部:「這些地方仍要戴」、違者最高罰1萬5千元

    2023-02-20 15:32 / 作者 陳毅龍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20日)表示,2023年的第7週,確診人數為11萬4505例,比第6週減少17.3%,下降幅度較多。另外,今日為「第二階段口罩放寬」的第一天,王必勝再次重申新制規定;另外,交通部提醒民眾,於公共運輸之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應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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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何淑萍指出,公共運輸之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應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如果民眾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可以暫時取下口罩,並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截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日本土增1萬1808例,與上週一相比減少589例、下降4.8%,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已來到這波疫情的低點,未來會持續觀察疫情走向;境外移入增252例,中重症126,新增44例死亡。



    王必勝指出,Omicron病毒株從4月開始,總計呈現3波峰,但一波比一波低,延續時間也縮短,以目前的數據來看,疫情持續下降中。



    另外,今(20日)為「第二階段口罩」解封上路第一天,王必勝表示,未來可能會朝向自主判斷,也就是「民眾想戴就戴,不想戴就不要戴」。王必勝也再次重申「第二階段口罩放寬」的原則,表示:



    1、指定場所(醫療院所/公共場所):規定仍應戴口罩。

    2、特殊情況(有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人潮聚集等):建議要戴口罩

    3、其餘場所: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各級學校與托育中心等,由教育部規劃,從3月6日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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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提醒民眾,2/20起於公共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仍須全程佩戴口罩。指揮中心提供




    關於公共運輸方面,指揮中心今請交通部航政司司長何淑萍至疫情記者會說明。何淑萍表示,目前大眾運輸工具仍維持應配戴口罩的規定,舉凡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計程車、空運、臺馬之星、台華輪等都應維持配戴口罩之規定,適用範圍包含各場站之付費區域、機場海運管制區等。



    不過,如民眾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可暫時取下口罩,待飲食完畢後盡速戴上,如有違反規定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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