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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腕聯防!台高檢署「毒駕查緝專案」延至8月底 祭五大方針嚴懲

    2026-06-26 18:31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檢察署。資料照。廖瑞祥攝
    為全面壓制新興毒品並遏阻毒駕,台灣高等檢察署今(6/26)日召集六大緝毒系統召開專案會議。鑑於暑期青少年接觸風險遽增,會中決議將全國毒駕查緝專案延長至今年8月31日,並通令全國檢警即刻採取「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押、從重量刑、審慎不得易科罰金」等五大方針,從偵查至執行端給予犯罪集團高強度訴訟壓制,全力捍衛公共安全。

    台高檢署指出,自今年5月25日啟動全國毒駕掃蕩專案以來,各級緝毒機關透過溯源偵查與精準攔檢,已取得階段性執法成效。然而,不法集團近期大量利用電子煙外觀新穎、易於偽裝且具高度誘惑性等特點,將麻醉藥品或新興毒品成分摻入煙油(如俗稱「喪屍煙彈」之依托咪酯等成分),企圖規避查緝並滲透年輕族群。

    為因應這波「毒品煙彈化」的犯罪趨勢,本次專案特別將防範電子煙流向青少年列為核心防制目標,全面防堵新興毒品藉由新興載具危害社會。

    面對暑假期間可能迎來的犯罪高峰,高檢署於會議中達成共識,要求司法警察機關與各地方檢察署緊密配合,於專案延長期間內,採取下列「五大執法方針」,從偵查到審判端給予犯罪集團全面性的訴訟壓制:
    強力查緝:督導警方提高特定地點與路段的攔檢頻率,精準鎖定毒駕高風險族群。
    從嚴追訴:加速毒品與尿液檢體檢驗流程,縮短偵查期程,落實迅速起訴。
    依法聲押:針對製造、販賣、運輸新興毒品或情節重大之毒駕被告,符合法定要件者一律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
    從重量刑:檢察官於具體個案中將審酌新興毒品對社會之實害性,向法院具體求處從重量刑。
    審慎不得易科罰金:針對毒駕與毒品犯罪判決確定之執行個案,各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將嚴格審查,原則上不予准許易科罰金,以彰顯刑罰之嚇阻力。

    台高檢署表示,這次專案的延續與深化,是基於近年國內毒駕與新興毒品法制的逐步完善。立法院先前已陸續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將毒駕罪改為「抽象危險犯」,只要駕駛人尿液或血液中的毒品濃度超過行政院公告之數值,即可直接依法論罪,免除過往「致不能安全駕駛」的舉證困難,大幅提升了第一線執警的執法效能。

    台高檢署與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將持續扮演緝毒戰略的指揮中樞,落實跨部會情資共享與科技執法,務求斬斷毒品供應鏈,保障社會大眾的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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