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市太平區24歲夏姓女子,因為跟男友分手後才知道自己懷孕了,在自家產下一名男嬰後,涉將剛出生的兒子從11樓窗戶丟下,男嬰當場全身骨折慘死。台中地院13日準備程序庭,夏女不認殺人;夏女的辯護人表示,應以刑度相對低的生母殺嬰罪論處,並主張情堪憫恕、緩刑。
檢警調查,夏女和莊姓男子交往,2023年9月生下長女,兩人後來在2024年3月分手,夏女於分手後才發現自己已經懷孕,2024年11月28日凌晨3點多,在台中市太平區11樓住處,自行產下足月的男嬰。
不料,夏女因對莊男心生不滿,先將兒子以毛毯包裹放置在房間窗框,然後再將男嬰向外推落,害剛出生的男嬰從11樓掉落在1樓的社區花圃,男嬰全身多處骨折出血、臟器損傷死亡。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為殺人罪起訴。全案移審後,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台中地院13日開準備程序,夏女由辯護人回答。辯護人指出,夏女否認犯行,但就起訴客觀事實不爭執。不過,認為應改依刑法第274條第1項生母殺嬰罪論罪,並主張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爭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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