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米綺托嬰中心發生女嬰悶死意外,高院對負責人、保母及托育人員加重判刑。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alsh
擔任新北板橋私立米綺托嬰中心保母的胡佩瑩,2022年間在哄睡9個月大女嬰時,竟用棉被蓋頭及讓她趴睡近3小時,期間,她的腳還曾輕踏在女嬰腿上,卻沒發現女嬰早已丟了小命。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胡佩瑩3年,負責人林德男及2名托育員林煒、劉宣伶分別判5月至8月不等。高等法院認定4人過失情節重大,雖然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但考量檢察官和家屬意見後,今天(5/13)日加重改判胡女4年8月,劉宣伶判1年;林德男及林煒分別判9月、10月(緩刑2年)。
女嬰整整趴睡3小時,托育人員才發現她早就氣絕。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圖庫
調查指出,胡佩瑩在2022年4月12日下午1點53分,在教室哄睡這名女嬰,胡女用棉被蓋頭讓她趴睡,自己側躺在女嬰身旁,腳橫跨在女嬰腿部,胡女將女嬰的頭抱在懷裡,「半纏抱」近18分鐘後,起身照顧另名嬰兒,之後便沒再確認情況。
當天胡佩瑩和另外兩名托育人員林煒、劉宣伶,都在同個一班級照顧幼童,劉女親眼看到胡女用這種危險方式照顧女嬰,卻沒提醒胡女注意力道或改成仰睡,也沒即時查看女嬰狀況。林煒則在中午離開教室,下午4點20分回來以後,林煒也和其他幼童在玩耍,卻漏未看到不遠處的女嬰竟然還在趴睡。
當天下午4點52分,劉宣伶才察覺女嬰早就身體僵硬、臉色發紫,其他班的托育人員緊急為女嬰做心臟按壓,救護人員火速趕到現場急救,均回天乏術。法醫鑑定認為,女嬰因罹患支氣管炎,加上棉被通風不良、二氧化碳高濃度堆積,導致呼吸性酸中毒死亡。胡佩瑩等4人應訊時坦承疏失,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救護人員只花幾分鐘就到現場急救,仍救不回女嬰。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
家屬主張女嬰是遭蓄意殺害,但檢察官、法院認為欠缺證據。一審認為,林德男在事發前一個月,就曾開會要求托育人員要慢慢安撫孩子入睡,遇到有不想午睡的孩子,不要強迫入睡,還提醒6個月以下孩童「不要趴睡」,其餘孩童也不可以「棉被蓋頭」。胡佩瑩在托育行為檢核表上,也曾勾選「我不會將棉被、被單或衣物蓋住嬰幼兒眼、口、鼻,使其入睡」,可見4人具備照顧嬰幼兒睡眠的基本常識。不過,一審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胡佩瑩、林煒和劉宣伶3人,當時讓所有嬰幼童「全數趴睡、棉被蓋頭」。被害女嬰一度起身,胡佩瑩卻將她「按回原位置」繼續趴睡,還「半纏抱」近18分鐘,女嬰動作微弱,之後有其他嬰兒爬行時壓過女嬰的腳或拉開棉被,女嬰卻紋風不動,而胡女在過程中一度抽走女嬰的睡墊,右腳也曾輕踏在女童腿上,卻也沒發現女嬰沒了反應。
新北地院一審判保母胡佩瑩3年徒刑。廖瑞祥攝
一審認定,胡佩瑩等4人均有疏失。其中負責人林德男在案發當日雖然不在現場,但法官認為他身為主任,理當確實監督保母用安全方式安撫嬰幼兒,而他雖然在會議上有要求,卻沒有落實執行,便不能以當時疫情嚴重、事務繁忙等理由推諉卸責。一審依過失致死罪重判胡佩瑩3年、劉宣伶8月;林德男及林煒則各判5月、6月,兩人可易科罰金。
高院今日改判胡佩瑩4年8月,劉宣伶判1年;林德男及林煒則各判9月、10月,兩人均緩刑2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