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追查鄭姓、張姓保母虐童案,發現還有4名被害幼童。翻攝臉書
台南爆發居家托育人員虐童案,鄭姓、張姓女子先是被發現對11個月大的幼童施虐,導致腦出血、腦水腫重傷,遭依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嫌起訴。檢方持續追查,又發現2人對另4名幼童施暴,包括倒吊拉起拋高翻一圈、重摔撞地墊等,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今天(5/8)指出,檢警去年12月6日接獲通報,1名11個月大嬰兒疑遭凌虐,出現腦出血、腦水腫等重傷,檢警追查發現經營居家托育的鄭女和被雇用的張女涉有重嫌,聲押獲准後,今年3月27日起訴,由國民法官審理。
檢警團隊持續追查,從扣案的監視器畫面中分析出49段施暴影片,且發現還有其他4名幼童被害,經傳喚被害幼童家長作證,認定鄭女、張女另涉對未滿7歲幼童妨害發育罪,於4月30日提起公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名保母對幼童的行為非常危險,其中鄭女曾抓住幼童雙腳倒吊抬起、拉高於空中翻轉一圈後,放任其頭部重摔地墊,她還曾為逼迫幼童維持坐姿,猛抓雙臂扯動,讓幼童身體懸空後撞擊地墊,反覆施行15、16次,另外還曾將幼童拋摔至1公尺外、猛力踩踏幼童腹部等;張女則是重推幼童頭部撞牆等,鄭女還向張女表示,幼童不乖可以毆打,讓家長相當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