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警員林育丞涉嫌拿假槍調包真槍遭聲押,北院准他20萬交保並境管。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市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警員林育丞於3/10辦理離職,卻被同事發現在巡邏勤務結束後,涉嫌以「模型槍及假子彈」代替警用配槍與實彈繳回。檢察官昨日複訊後,依貪污、非法持有槍彈等罪嫌對林育丞聲押禁見,但台北地院認為,他罪嫌重大且有逃避審判的可能性,但其涉侵占警用槍彈的行為,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被發現,加上他也坦承客觀行為,因此考量其犯罪情節後,裁定林育丞2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林育丞在離職前,原依規定應將領取的德製華瑟(Walther)PPQ半自動手槍及11發實彈繳回槍櫃,他卻以事先準備的PPQ模型槍和假子彈交回。值班幹部在清點時,察覺槍械手感與外觀異常,進一步檢查後,在林育丞隨身攜帶的腰包內發現應繳回真槍與實彈,當場人贓俱獲。
林育丞第一時間辯稱,因為當時精神狀況不佳,才誤將平時用於練習的模型槍當作真槍繳回。但檢警懷疑其動機可能不單純,也許另有不法用途,因此主動報警北檢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林育丞涉嫌拿假槍調包真槍被法辦,保二警移送時曾故意衝撞記者。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察官劉星汝昨日指揮保二總隊及新北市刑大搜索林育丞住處,並將其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子彈等罪嫌,對他聲押禁見。
檢警昨(3/13)日搜索林育丞住處,並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新北刑大移送期間,還一度衝撞媒體躲避拍攝,引發衝突。檢察官訊後,認定林育丞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可能性,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則裁定林育丞交保20萬元,限制住居於新北市三重區住處,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