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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水泥釀禍 高市府:祭重罰告到底並下令停業、移送法辦

    2022-04-02 09:25 / 作者 施書瑜

    清明連假前夕,高雄市楠梓區東南水泥舊廠卻因拆除工程過程不慎,造成高塔倒塌,導致台南、高雄電力不穩,連帶波及台鐵及高鐵停電停駛,大批返鄉和出遊的民眾全卡關月台,對此,高市府也祭出最重裁罰。



    市府表示,意外發生後接獲通報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派員現場勘驗初判為營造廠拆除不慎造成高塔倒塌壓倒電塔,造成台電69KV輸電線路斷線,使高鐵台南站到左營站運輸中斷,班次大受影響,市府重申,一定重罰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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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水泥生料庫高塔拆除過程不慎倒塌後,林欽榮副市長立即前往現場成立指揮中心。(圖片來源/高市府)




    目前工務局、環保局及勞工局已分別依空污法、職安法、建築法及營造業法分別處以最重裁處,廠商未按照施工計畫拆除,給予停業處分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續的調查與求償仍在進行。



    工務局補充說明,雖拆除獲許可,但檢視正在拆除的施工影片發現,營造廠未按施工計畫書施工,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違反建築法及營造業法等規定,除勒令停工並開罰拆除申請人、拆除人及監造建築師處以最高罰鍰,並給予停業處分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工務局指出,東南水泥拆除過程違反建築法及依營造業法規定,處最高新台幣77萬元罰鍰。又拆除過程導致公共危險,如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在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有違背建築術成規的情形,後續擬依刑法第193條規定,將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移送法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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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南水泥生料庫高塔拆除過程不慎倒塌,連帶波及台鐵及高鐵停電停駛。(圖片來源/高市府)




    勞工局表示,在拆除建築物時,應有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之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這起意外,初判為營造廠拆除不慎,造成高塔倒塌壓倒電塔,若雇主未依規定設置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得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規定,處最高新台幣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則強調,東南水泥廠包商進行水泥高塔拆除工程工程未做好相關灑水防制措施,倒塌時還激起一陣巨大揚塵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影響廣大民眾生活環境,將依違反空污法32條規定處以重罰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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