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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移工聯盟盼修法可自由轉換雇主 勞動部:需凝聚社會共識

    2021-12-26 18:47 / 作者 徐筱嵐

    台灣移工聯盟今(12月26日)前往勞動部前面,呼籲勞動部能夠盡快修改《就業服務法》,讓外籍藍領移工能夠自由轉換雇主,並預告明年1月中旬將號召全台70萬名外籍移工走上街頭,表達訴求。



    勞動部回應,目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範是原則禁止、例外同意,移工在3年聘僱期滿後也有轉換雇主的權利;至於自由轉換雇主,因涉及聘僱安定性及修法,需凝聚社會共識再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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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移工聯盟舉行「我要自由轉換雇主」移工大遊行行前記者會,訴求自由轉換雇主、廢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圖片來源/翻攝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臉書)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等團體組成的台灣移工聯盟,今日舉辦「我要自由轉換雇主」移工大遊行行前記者會,遊行預計明年1月16日舉行。



    台灣移工聯盟代表聶永莉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受聘僱從事相關規定的外國人,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因此,藍領移工若覺得目前工作不適合、想轉換,不但要符合相關規定,也需雇主同意。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藍領移工想要轉換雇主,有時因雇主不同意而無法轉換;也有雇主擔心,一旦移工轉出,將失去名額2年或再聘僱下一名移工的時間遭到限制,使得雇主同意轉換的機會不高。



    聶永莉強調,受到「不得轉換工作」的限制,移工只能忍氣吞聲,在惡劣的勞動條件下工作,導致部分移工選擇負債回國或逃跑;即便雇主違反規定,移工一定要蒐證,且經歷長時間的申訴才有轉換雇主的機會。



    聶永莉說,《就業服務法》已經立法30年,藍領移工仍被視為「奴工」,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政黨輪替已經3次了,移工的奴工處境要到何時才能改變? 



    聯盟也預告,移工大遊行預計明年1月16日舉行,當天中午12時在台北車站西一門集合,遊行隊伍下午出發前往民進黨黨部,終點是勞動部,訴求自由轉換雇主、廢除《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4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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