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名身價超過4千萬、81歲的邱姓老翁,因失智在街頭流浪,多年前被縣府安置在長照中心照養,沒想到該中心50多歲的麥姓女主任竟帶缺乏認知能力的邱男登記結婚,被縣府懷疑她動機不軌垂涎老翁家產,因此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近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婚姻無效」,麥女可上訴。
2016年,屏東一位熱心民眾向政府陳情,在街頭發現一位高齡失智街友,根據縣府盤查,這名失智街友姓邱,全身邋遢且坐輪椅,但邱男其實是低調的千萬富翁,他在高雄、屏東擁有多處房產,總市值超過4千萬,而且他每月都有退休官員月退俸,現金存款也不少,照理來說應該可以安享晚年,推測他可能早年喪偶,2個兒子也有身心障礙,無法承擔照顧責任,他才淪落街頭。
根據判決書說明,屏東縣政府考量邱男有短暫性譫妄症和輕度失智,決定把邱男安置在長照中心,法院也裁定縣府擔任邱男的輔助人,協助他處理法律等相關事務。
沒想到,縣府隔年就發現長照中心的麥姓女主任竟在未告知之下,帶邱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便懷疑麥女意圖透過結婚,等邱男往生後便可以拿到一半遺產,2018年縣府社會處委請檢辦偵辦,檢察官認為邱男沒有完全喪失認知能力,麥女也沒有偽造文書等手法騙婚,決定不起訴。
於是政府轉向屏東地院提告,訴請撤銷邱翁兩人婚姻。麥女向法官說明,邱男自從進長照中心後,2人互動良好,她覺得邱男個性風趣,還常常向她求婚,因此她也日久生情,2人才辦理結婚、舉行婚宴。
法官則認為,邱男在法庭上的說詞反覆,而且與麥女結婚之前,醫療鑑定已經證明邱男認知能力已經無法理解結婚意義,再者麥女與邱男屬於上對下的關係,邱男很可能會聽信麥女引導,所以一審判定兩人婚姻無效,全案可上訴。目前邱男已經由縣府轉調其他長照機構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