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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聲視野/女人該打?穿著暴露才被性侵?近日猛爆多起「性平事件」令人憤怒又絕望

    2020-10-23 14:40 / 作者 張佩雯

    針對近日在網路上延燒的「性平爭議」,本文作者吳奕萱在臉書上提出她的觀察。


    台灣社會近日爆發多起性平爭議事件。(圖片來源/Unsplash)

    最近3起性平事件,讓人憤怒又絕望

    這幾天猛爆性爆發很多性平事件:



    國家兩廳院貼文說,在台灣只要google「女人該」、「女人要」,搜尋排行會自動推薦「女人該打」、「女人要打才會乖」等結果。在這篇貼文下,大量留言「盆栽要剪、女人要扁」、「好了,妳這個破麻」、「往死裡打」、「笑死」、「兩性憑拳」、「洗碗機跑去靠北你不想洗碗,你不會打嗎?」



    有女性搭乘北捷,收到AirDrop通知寫著「一起互換寵物照片」,打開卻是屌照,她拒絕、換線搭乘,卻不斷被尾隨持續傳送,網路留言譴責受害人「台女日常反應」、「就是關掉阿,妳是不是邏輯死掉」、「愛開又愛該,是不會關掉就好?」



    一位粉專名稱叫「註冊組長」、自我定位為作家,實際職業為畢業於外文所的英文老師,同時經營著不確定到底是否合法有照的心理諮商工作室。藉著一位被下藥性侵後向他求助的女學生故事,說兇手選擇性侵這位女性而非同桌另一位同學,是因為她穿的比較少。



    他並在未提出任何明確根據的情況下說,依照犯罪心理學,男性會性犯罪是因為「動物性」,女性的穿著是男性的犯罪trigger,穿得越暴露越容易成為目標,而爸爸們告誡女兒門禁前回家、衣服不要亂穿,是因為這些男人在進入婚姻前也都是動物,結婚生子讓他們變成人,所以他們最懂未婚男人的動物性。



    他說,女性爭取穿著的自由,是「贏得尊重、正義與衣著決定權,卻喪失了身體自主權與性尊嚴」。(更新:他刪文了,備份連結:1 2



    這三個事件都讓人憤怒又絕望。

    現行法律並不足以解決女人及性犯罪受害者的困境

    很多人認為,歧視女性、拿性別偏見當作笑話的人已經很少了,或是他們只敢躲在匿名平台之類照不到陽光的黑暗中抱團取暖。



    但兩廳院的貼文下多得是使用個人照片和名字的帳號,大開「女人要扁」的玩笑。他們會tag朋友一起來,然後彼此繼續接梗、覺得這些玩笑有夠幽默。



    利用airdrop進行性騷擾早就不是第一次發生,捷運警察隊非常有心的上網留言提醒受害者可以報案,但是這個案件因為有尾隨而更可以透過監視畫面偵查,其他沒有尾隨、純傳屌照騷擾的案件恐怕很難找到加害者。



    英文教師經營心理諮商事業,曖昧的說自己是「心理晤談者」,來迴避諮商心理師應為相關科系畢業、考取證照、全職實習一年和其他從業規範,再拿偽專業的身份在網路上撰文誤導讀者,並對向他求助的被害者傳遞根本非專業的資訊。



    這些全部的全部,都顯示我們的法律有多不足以解決女人和性犯罪受害者的困境,也表明現行教育體制不足以教好一大部分人做個正直的正常人。

    培養尊重平等,可減少許多自殺或心靈上的死亡

    性平教育法2004年通過,假設大家在22歲大學畢業離開校園,那麼算起來,現在這個當下38歲以上的人都沒有受過正式的性平教育。



    而撇除一堆所謂性平教育的時數是老師用恐嚇大家愛滋病很可怕,或是邀請彩虹媽媽得勝者課程來亂教,一學期4小時的性平教育時數16年來都沒增加過。



    看看這些人,想想淡江大學樂團把「女人要扁」當宣傳口號、景文科大宿營逼迫學弟妹脫內褲內衣,難道還不明顯嗎,一學期4小時根本就不夠。



    108課綱強調「素養導向」,但加了母語教學、加了雙語國家政策的英語學習,卻完全沒有增加教這些正在長歪的學生基本的尊重、平等素養。



    懂尊重懂平等實在沒什麼了不起,不夠fancy,可能也增加不了國家GDP,但可以減少很多國民去自殺或心靈上的死亡。



    所以我還是覺得,比起國民都會講英文、懂程式語言,我們更需要的是老老實實教出普通正直的正常人。



    作者:吳奕萱,文章出處:Facebook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登,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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