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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出手庇護香港人/遵守歷史承諾!英國為近三百萬港人打造「客製化」移民方案

    2020-07-02 10:30 / 作者 黃梅茹

    《港區國安法》(港版國安法)於 6 月 30 日午夜實施,隨後引來美日英歐等 20 多國聯合發聲明,譴責中國削弱香港的自治權。因應已生效的《港版國安法》,英國政府昨(1)日也宣布為港人「量身打造」的移民方案,將允許近 300 萬香港人申請移民。


    英國政府宣布,將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放寬簽證權。圖為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圖片來源/取自強生官方臉書)

    英國政府:「我們不會背棄香港,也不會閃避對香港人應有的歷史責任」

    昨日適逢香港主權移交 23 週年,中國政府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也讓昔日「50 年不變」的承諾成笑話。面對港人的自治權受中國政府高度壓迫,前殖民宗主國英國政府除了批評中共「明顯、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保障港人權利承諾,也宣布放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簽證權。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表示:「我們不會背棄香港,我們不會閃避對香港人民應有的歷史責任。我們將遵守承諾,改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狀態,繼續與香港人站在一起。」其實,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 6 月初已預告,若中國對港實施國安法,英國樂意在簽證系統上做出歷史級變革,修改國內移民法,提供數百萬港人「一條取得公民權的路線」。



    香港人的 BNO 身分源自於 1987 年生效的《香港(英國國籍)法》,可讓香港成年與未成年人取得 BNO,但必須透過申請,經過英國內政部同意後方可取得,且 BNO 持有人僅能享有英國 6 個月的免簽居留權,在歐盟也不被認同為英國公民。



    放寬簽證權後,BNO 持有人可獲得 5 年居留權,並能找工作和就學;在英國待滿 5 年可申請定居身分,再過 12 個月即可申請英國公民。英國政府表示「這是因應目前獨特情況,所衍生出的一項特殊、客製化的規定」。



    目前持有 BNO 的港人僅 35 萬人,但根據英國政府數據,有 290 萬名港人符合申請 BNO 的資格,新規等於是為至少 4 成港人移民與入籍英國鋪路。



    關心香港動向的台灣網友對此表示:「英國人認真看待自己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老牌民主國家果然還是有格調」,另外也有人感嘆「可以遠離中國有點羨慕」,或者仍為港人憂慮:「感覺中國一定會耍賤招,不准香港人移民出去」。


    中國實施《港版國安法》當天,美國議員也提法案助港人申請難民身分

    《港版國安法》6 月 30 日生效當天,美國共和黨籍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與同黨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要為逃離中共迫害港人提供尋求庇護管道。



    法案規定,美國應替過去一年內反送中運動前線人士提供庇護,對於被不公正政治因素起訴的港人,國務卿應將他們列為「第 2 類難民優先處理類別」(Priority 2 refugees),簡化其難民身分申請程序,且不受每年申請上限影響。符合優先處理類別條件的難民申請人,有機會與國籍暨移民局官員面談,但不保證申請會被接受。



    法案規定若上述港人在美國取得難民身分,不得計入每年收容限額,預計將有助港人取得難民身分,並敦促美方鼓勵夥伴盟國也為逃離中共壓迫的港人,提供類似安頓措施。此外,該法案有五年內失效的「落日條款」。



    此外,美國聯邦眾議院 7 月 1 日也通過《香港自治法》法案,根據法案,授權華府制裁實施《港版國安法》的官員,鎮壓香港示威者的警察以及與制裁對象進行生意往來的銀行。由於美國參議院已於 6 月 25 日通過參院版本的《香港自治法》,參眾兩院將協商最後版本,待表決通過後,送白宮交由總統川普簽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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