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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流量者的傲慢!博恩翻唱《CHINA》掀侵權爭議,創作歌手野人:愛台灣就能違法?

    2020-06-05 15:58 / 作者 黃梅茹

    相信很多人前陣子都聽過劉樂妍的舔共巔峰之作「CHINA」這首歌,多數人應該會覺得荒謬可笑、甚至生氣。這首歌發表不久後,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和他的團隊便把它翻唱、翻玩成「TAIWAN」。從音樂到MV都diss了一遍。老實說當下我覺得滿屌的,影片還按了like。

     


    為惡搞藝人劉樂妍歌曲 《CHINA》,網紅博恩日前發表二創歌曲《TAIWAN》,陷入侵權風波。(圖片來源/STR Network YouTube)

    博恩用「我只是搞笑而且對抗親中」的說法,搪塞自己違法的事實

     





    但我沒想到的是,博恩和他的團隊其實並沒有取得這首歌的授權,但這首歌不只上傳到 YouTube,還上架了像 KKBOX 等其他付費音樂串流平台。在原作者聯繫上 STR Network - 薩泰爾娛樂後,他們的公開回應是:「本公司作品內容雖有刻意搞笑、娛樂性質,但更重要且明顯的,是對劉作之親中立場表達對抗。」



    等等,所以愛台灣就可以把抄襲、侵權合理化嗎?!這件事情的本質是你沒取得授權、沒付版稅就用別人的創作上架 YouTube 甚至其他付費音樂平台,這和親不親中根本無關。你不是高知識份子嗎?不是關注很多議題嗎?用這種「我只是搞笑而且對抗親中」的說法來搪塞自己違法的事實,不覺得強詞奪理嗎?

    博恩團隊聲稱不為營利,卻上架付費平台、不小心賺 20 幾萬

    接著下文是:「薩泰爾娛樂仍堅持包含『延續使用部分曲調與節奏』與『將作品上架各大社群網站與串流台』等行為,皆為使作品能更流暢、廣泛地被社會大眾所接觸與熟悉,非圖利之舉。」文字有點拗口,我幫大家翻譯一下:1、延用旋律和節奏是為了讓更多人聽到這首歌。2、本質上我沒有想靠這個賺錢。



    好財大氣粗的一段話。



    本質上不是為了賺錢,但上架了付費平台、不小心賺了 20 幾萬,中間賺的訂閱數和流量也都自動忽略。而且影片從頭到尾都沒有寫作曲人是誰,只寫了自己作詞然後找人編曲。創作者主張把收益捐給台灣公益組織,你捐錢博得美名,還說要不是你不會有這麼多人聽見這首歌。WTF

     

    致支持博恩的人:你知道自己支持的行為是在侵害原創音樂嗎?

    劉樂妍這首歌和他的個人行為當然是被多數台灣人唾棄的,博恩的網路聲量自然也比劉樂妍高很多很多。但這並不能為侵權合理化,難道一線歌手翻唱獨立音樂就不用付版稅嗎?獨立音樂人還要感謝他:「謝謝你讓我的音樂被聽見」這樣嗎?



    底下還一堆腦粉跟著喊「創作自由不滅」,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你知道自己支持的行為就是在侵害原創音樂嗎?



    看完整篇發文,我只感到莫名的火,一種政治正確的霸凌,一個網路流量者的傲慢。



    作者:野人 李威慶   文章出處: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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