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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曝出養制度漏洞 兒權盟提3解方:政府要拿出辦法「別讓訪員遭拒」

    2024-03-14 14:48 / 作者 張羽緹
    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凸顯制度漏洞,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在臉書發出聲明,並提出3點解方,避免再有相同的憾事發生。擷取自兒童權益聯盟官網
    1歲大男童「剴剴」遭惡保母虐死,引起社會震驚和不捨。台灣兒童權益聯盟今(3/14)指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強調,任何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均不可原諒;所有對兒童施暴的現象都可預防。並認為近幾年來保母虐童事件頻發生,顯示制度管理仍有漏洞、公私協力仍不順暢。當兒童無法在其家庭環境中成長時,國家有義務給予特別之保護與協助,兒權盟也嘗試提出一些解題方向,改善兒童出養照顧與評估,修正相關安置法源,優化居家托育人員訪視等。

    兒權盟表示,對於剴剴案深表痛心與不捨,更舉《兒童權利公約》強調,兒童不應受任何形式之暴力侵害,近幾年來保母虐童事件頻發生,這些孩子用生命的消逝奮力提醒我們:管理仍有漏洞、公私協力仍不順暢,而國家仍沒有真正承擔起照顧責任!

    兒權盟指出,目前台灣仍有500多名孩子,因為原生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支持系統不足等緣故,進入出養程序,依《兒童權利公約》之規定,國家有義務給予特別保護與協助,全力接住這些無依無靠的孩童,為此,嘗試提出解方:第一,改善兒童出養前之照顧與評估機制,因出養前安置停留的半年到1年半期間,政府交給社福團體執行,應明確指引或規定,並應擔負督導管理之責,確保出養前的相關照顧、評估與訪視機制皆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

    第二,要盡速修正兒童出養前安置之法源依據,兒權盟說,現行針對兒童出養前安置的法源薄弱且分散,亦無規範主管機關與民間團體的權責劃分,政府應盡速修正《兒少法》相關條文,好讓兒童出養前的安置期間,能有清楚的法源依據和明確做法可依循。

    最後,兒權盟建議,針對居家托育人員的訪視機制,應採取不預告訪視與提高訪視頻率,才是有效監督保母品質之方。兒權盟雖理解實務上仍有難處,最常見訪員遭拒,無法進入社區等情形,但也強烈呼籲政府即刻拿出辦法解決,切莫等下個案件發生又重新檢討,也提醒應依兒童處境及需求,提升並調整訪視頻率與內涵。

    兒權盟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強調,對於無依兒童之處遇應採取「個別化原則」,除收養外,寄養家庭、安置機構等替代性照顧亦是,把關注的眼光拉回兒童本身,才能夠意識到每個不同境遇的兒童不一樣的需求,也才能夠預防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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