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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緩刑中毆打Toyz還嗆「無須再忍」 律師2點提醒「不做後果要進去蹲了」

    2024-01-21 14:14 / 作者 綜合中心
    Toyz與超哥從餐廳內起爭執,到店外講沒幾句,超哥便動手痛毆Toyz。截自Toyz直播
    網紅超哥昨晚(1/21)因自家餐廳被直播主Toyz批評,當街徒手毆打對方,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為此,律師薛曼用專業分析,超哥有兩點判斷錯誤,包括以「義憤」解釋自己的行為,還有阻擋Toyz拍攝,建議超哥接下來一定要做2個動作,如果忽略不做「超哥就注定要進去蹲了。」

    薛曼今天(1/21)上午在臉書分享,觀看Toyz與超哥的暴力衝突,超哥出拳毆打Toyz時,曾要求Toyz團隊停止直播,影片也看不清楚Toyz到底傷勢如何,直到傷勢照片在網路上公布後才看到原來被打到頭破血流,為此,他有兩點分析,並給超哥法律上建議。

    薛曼指出,首先,超哥要求不准拍的主張「完全是錯的」,Toyz身為傷害案件的被害人,拍攝影片是基於蒐證之正當目的,顯然沒有拒絕停止拍攝的理由,而肖像權的主張絕對不可能阻卻被害人蒐證之行為。

    第二,超哥事發後曾在Line群組上說「古人有教我們,忍無可忍,無須再忍」,薛曼推斷,超哥可能想依據刑法第279條之「義憤」來解釋自己為什麼動手打人,「實務上肯認義憤的情況有『配偶偷情、看見自己小孩遭人凌虐』,而自己的餐廳被批評難吃而揍人是不可能構成的。」

    因此,薛曼對超哥提出2點建議。據他了解,超哥之前還有案件在緩刑期間,假使緩刑是真的,那麼超哥「該做的事情就只有一個,就是全力爭取Toyz和解」以及「撤回傷害罪告訴」。

    他分析,因為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如果Toyz可以撤告,基本上傷害罪的犯罪偵查就會結束,而且前案的緩刑期間才可以繼續計算,「如果Toyz沒有撤回告訴,那本案繼續審理下去會很嚴重,只要超哥本案被判超過六個月,不但他前案的緩刑會依照刑法第75條撤銷,本案也會因為刑法第74條不得處以緩刑。前案跟本案併罰的情況下,超哥就注定要進去蹲了。」

    薛曼表示,如果確定本案首要目標是「Toyz撤回告訴跟維持前案之緩刑」,那麼超哥犯後態度就成關鍵,請他先把「古人有教我們,忍無可忍,無須再忍」這句話收回,然後趕快發一個沒有任何理由的道歉聲明,「沒有任何理由的道歉文,表明自己確實有『悛悔實據』,如果有想要辯解的理由,請讓律師寫在給檢察官的告訴答辯狀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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