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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基會抽查全台53家檳榔攤 逾半不看證件!來客穿學生制服也沒拒賣

    2023-11-16 15:05 / 作者 鄭惠元
    消基會抽樣全台53家檳榔攤。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日前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結果發現其中23家檳榔攤合格,店員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其中56.6%的店家違規,沒有檢視身份證件確認年齡,看到穿著學生制服者亦未有表示不能販售。消基會藉此呼籲,政府應制定檳榔防制專法,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措施,積極捍衛國人健康。

    消基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檳榔的危害眾所周知,但其相關的管理卻極其缺乏,因此消基會在今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近3個月期間,比照《菸害防制法》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測查全國各縣市53家檳榔攤是否有賣檳榔給未滿18歲的消費者,調查結果發現其中23家檳榔攤完全合格,店員均有先向消費者確認年齡的動作,若消費者表示未帶證件或看到穿學生制服的消費者便直接拒絕販售,合格率為43.4%;但也有56.6%的店家,沒有確認年齡(檢視身份證件)的動作,看到穿著學生制服,亦未有表示不能販售之行為,已屬違規情事。

    消基會指出,根據《兒少法》第43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菸、酒、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若有販售行為,依該法第91條可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母說明,抽樣調查中顯示,完全符合《兒少法》的縣市有: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澎湖縣;不符合相關規定則有:雲林縣、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其他縣市則是部分檳榔攤符合販售規定,但也有部分檳榔攤不符合規定。

    消基會認為,衛福部國健署既已指出,台灣每年約8千人罹患口腔癌,死亡人數逾3千人,但政府各部會仍未視此警訊加強列管生產、銷售、教育以及廣告。而滿街檳榔攤,對於已成癮的青少年和成年民眾來說,都是「致命」吸引力,實在需要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尤其本次調查中顯示56.6%的店家販售檳榔給疑似未成年的青少年,讓未成年的青少年在小小年紀就可能因為親近對健康具有風險的檳榔,一輩子都可能在嚼食檳榔帶來的健康風險陰影中,令人憂心不已。

    消基會提醒,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統計,110年死亡人數計18萬4172人,依死亡率排序,110年十大死因第一名為惡性腫瘤(癌症);而十大癌症死亡率排行第6名(男性第四名)的「口腔癌」,就是消基會今日要探討的對象。

    消基會說明,衛福部國健署指出,台灣每年約8千人罹患口腔癌,死亡人數逾3千人,且男性患者中,高達八成五以上有嚼食檳榔的習慣,但若能及早發現、早期治療,就能有效降低口腔癌的發生率與死亡率。有研究顯示,嚼檳榔者與不嚼檳榔者,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症(口腔、咽、食道、喉)風險有5倍之差;若嚼檳榔者又抽菸、喝酒,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症的風險會上升至123倍。因此,不嚼食檳榔,就是對自己口腔健康絕大保護之道。

    消基會抽樣全台53家檳榔攤。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進一步說明,談到口腔癌就要提及號稱台灣口香糖的「檳榔」。早於2003年,檳榔就被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證實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檳榔中即便不加任何添加物,檳榔子中含有的檳榔素(arecoline)和檳榔鹼(arecaidine),也會在嚼食檳榔者的口腔中產生致癌物質,導致嚼檳榔者罹患口腔甚至咽喉癌的極高風險。

    消基會表示,長年來政府採取「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的「三不管」策略,於是檳榔議題一直處於三不管的灰色空間,加上衛福部未視檳榔為食品,無法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管理,因此外界呼籲制訂檳榔防制專法管理多年,但始終未獲衛福部正視。2021年監察院立案調查,並對行政院提出糾正案,要求「應積極正視(檳榔)並妥謀解決方案」,但迄今仍未看到具體進度,我國的檳榔防制專法遲未出爐。

    因此,消基會呼籲,檳榔危害多年,主管機關應摒棄本位主義,正視探討人體健康的危害,速訂專法,從源頭生產(或輔導轉業)到銷售、教育、廣告及警語標示等細節,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措施,積極捍衛國人健康。

    消基會抽樣全台53家檳榔攤,董事長吳榮達、秘書長陳雅萍、財務長侯勝博報告結果。消基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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