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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防偷拍新規今上路!高隱私空間不得錄音錄影 「例外」條件曝光

    2026-05-19 12:41 / 作者 游騰傑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9日公告「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明定醫療院所嚴禁設置偽裝、隱藏式針孔設備,涉及醫美療程、手術室及病房等高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示意圖。取自PIXABAY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9)日正式公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轄管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即日起上路,明定醫療院所嚴禁使用任何偽裝、隱藏式針孔設備;涉及私密部位理學檢查、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之診間、診療室、檢查室、手術室、病房等屬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

    國內醫美診所近期接連爆發疑似偷拍事件。衛生福利部日前已承諾,將於3個月內提出升級版「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不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搶先中央一步,今(19)日正式公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轄管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即日起生效。

    目前在台北市,已遭裁罰的醫美診所,包括愛爾麗診所(大安店)、南京愛爾麗診所以及光澤診所(忠孝店),合計遭裁罰新台幣175萬元,並全數被勒令停業6個月。

    衛福部5月13日邀集醫界與各地衛生局召開會議,達成四項共識,明確劃下「偷拍零容忍」紅線,禁止醫療機構設置隱藏式或偽裝攝影設備,並要求建立更完整的隱私維護規範。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吳岱穎表示,衛生局上周即著手研擬行政指引,並與法務局、消保中心等單位共同討論,建立制度期使各醫療場域醫事機構有所依循,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

    根據最新指引,明確規範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之適用法規依據、機構內各種區域設置錄影設備之原則、行政作業標準流程、違規責任提醒。提供臺北市各醫事機構在設置相關設備時有所依循,達到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

    其中,指引中說明醫事機構應依據空間隱私程度,採取不同之設置原則。但嚴禁使用密錄或採用任何形式偽裝、隱藏之針孔設備。涉及私密部位理學檢查、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之診間、診療室、檢查室、手術室、病房等屬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

    指引說明,例外需符合「特定必要目的」下,包含基於醫療照護必要處置或教學目的,得允拍攝局部部位,且應於每次療程施作前告知病人,含個資法應告知事項、資料存取保存管理等,並逐次取得病人書面同意。

    吳岱穎強調,秉持醫療隱私維護零容忍之態度,保障市民就醫之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稽查,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也積極進行行政調查、同步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司法調查外,對查有違反醫療相關法規情事者,亦將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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