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爆出「廠商代刀」風波,衛福部表示,若起訴書出現新事證,不排除追加處分,最重可撤銷醫師執照。游騰傑攝
台中榮民總醫院今年初爆出疑似「廠商代刀」風波,台中地檢署今(13)日依違反《醫師法》及詐欺取財等罪,正式起訴2名醫師及3名醫材廠商人員,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此,衛福部表示,將請地方衛生局就起訴書內容是否有新事證,評估移付懲戒,最重可予以停業甚至撤銷醫師執照。
起訴書指出,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卻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從業人員陳姓、林姓、林姓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
偵查過程發現,被告5人均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此外,也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使病患陷於錯誤,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查,5人本案犯罪所得合計為新臺幣196萬7,039元。
衛福部醫事司專門委員郭威中今受訪表示,先前行政調查,已針對該涉案兩位醫師非法容許不具醫療人員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部分,給予停業一個月的處分,目前已經執行完畢;院方則因管理疏失,遭台中市衛生局裁罰。
不過,郭威中強調,衛福部將請衛生局再就起訴書內容進行了解,釐清有無新的事證,若有新事證,可以再追加處分,甚至依《醫師法》第25條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視懲戒結果最重可以停業或撤銷醫師執照。
另一方面,針對手術室管理爭議,郭威中指出,衛福部今年1月底已請醫策會組成專案小組,赴台中榮總實地訪查並召開多次專家會議,專家已陸續提供相關建議,預計6月底公布新版手術室管理指引,將明確規範可進出手術室的人員資格,以及非醫療人員可協助事項與相關管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