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石崇良。游騰傑攝
衛福部近日公告,醫院評鑑合格效期將由原本4年延長為6年,並回溯至2023年受評合格醫院,預計於今年底完成整體配套措施,2029年啟動評鑑新制。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8)日表示,此舉是因應醫院評鑑制度改革所需,先行延長效期,期間將同步優化資訊系統、建立常態性監測指標,以減少不必要的文書作業。
石崇良今日出席衛生福利部「高算力中心暨跨國聯邦學習平台」啟動大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過去醫院評鑑原則上以4年一輪為基準,新冠疫情期間曾因防疫需求延長評鑑效期,但並非完全停擺,而是由委託單位醫策會因應環境調整方式,改以「輔導訪視」進行查核,例如強化專責病房或院內動線,協助醫院提升整體應變能力。他指出,雖然當時未採用過去制式、被形容為「大拜拜式」的評鑑模式,但從結果來看,疫情期間醫院表現反而更好,院內感染等關鍵指標明顯下降。
石崇良表示,基於上述經驗,衛福部認為評鑑改革必須朝「減少文書、避免流於形式」的方向前進,因此需要一段過渡期進行內容與作法調整,評鑑合格效期先行延長至6年。他強調,但是這六年期間並非什麼都不做。現行醫院評鑑作業仍會持續進行,延長後的6年效期自2023年起算,下一輪評鑑將於2029年辦理;在2027至2028年間,衛福部將推動評鑑制度改革,導入試評機制,包括資訊系統建置與優化,以及常態性監測指標的建立,逐步將過去需耗時2至3天的實地評鑑,轉型為日常品質監測,避免人力時間耗損。
石崇良也坦言,這是一段過渡期設計,未來制度正式上路後,評鑑效期不一定一律為6年,將視醫院監測指標表現彈性調整。表現良好的醫院,可能僅需透過指標監測,6年後再接受評鑑;若是「低空飛過」或顯示風險的醫院,則會啟動「期中輔導」或加強「追蹤評鑑」,採取更具彈性的多元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