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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歲以下待出養童還有205人 衛福部納「專責醫師」補漏洞

    2024-03-13 12:45 / 作者 胡順惠
    衛福部次長李麗芬(左)喊每個孩子都是國家的孩子。胡順惠攝
    衛生福利部2020年起試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希望每位3歲以下孩童都有一名專責醫師,不僅能提供健康諮詢,更期望提前一步發現兒虐異狀,不過此次遭保母虐死的1歲男童剴剴卻沒被列入名單中,遭質疑是否漏接?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昨天已經發文給縣市政府社會局,定期提供脆弱名單給衛生局,衛生局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期望一主責、多方位協力,雖無法用法律強制,但中央政府還是可以督導。

    1歲男童遭虐死,如今火燒到中央機關衛福部。李麗芬指出,目前全台468多位等待出養兒童,3歲以下出養兒童佔205位,目前有8個民間團體分別在不同縣市提供服務,一定會加強目前媒合機構,確保孩子得到好的照顧,收出養工作不是只有媒合機構的事情,因為每個孩子都是國家的孩子,地方政府的公權力應該更積極介入。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對於3歲以下幼兒有指定醫師守護,在既有機制下多一層防護,討論時有提及脆弱家庭小孩列入指定收案,交給指定衛生局,幼兒專責醫師就會納入,只要派案給幼兒專責醫師,就一定要收案,雖然不是法律強制要做,中央政府還是可以督導落實。

    劉玉菁說,希望跟社政、衛政加強聯繫,專責醫師是在社政裡面相當重要的連結資源,醫師也能給家長一些專業建議,之前都有討論相關規劃,專責醫師是否家訪或發現疑似不當對待,要通報給社政單位,社工也非常歡迎有專責醫師,訪視當中發現有健康議題可以諮詢。

    此次制度面最大漏洞為何?李麗芬說,確實不同服務單位轉銜過程中,合作不夠緊密,除了兒福聯盟,縣市政府針對媒合機構,也應該跟機構通力合作,責成地方政府趕快進行。

    劉玉菁補充,專責醫師居家訪視,要先經過醫師評估,居家訪視有2次限制,且前三個月最需要密集訪視,希望社工訪視頻率可以從每週一次、第個月一次,再進階改為1至3個月一次,再看整體評估。

    民間單位訪視未落實,有沒有罰則?李麗芬說,民間團體做這件事 要看有沒有接受政府委託,有的話就要看契約明訂要確實做到哪些事項,縣市政府也應該查核,依據契約就有可能有相關罰則,有些是罰款,有的是不再有受託單位資格。

    社家署署長簡慧娟也補充,兒少權法49條有規定,這次保母涉及兒虐案件,擔任保母資格就會完全被排除,查證屬實會被裁罰,未來也無法擔任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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