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認定學生在網路上謾罵,損害班導師名譽並造成心理恐懼。資料照,廖瑞祥攝
桃園某國中兩名學生因不滿班導師管教,不僅多次向教育局投訴,更在LINE群組與IG限動以「弱智」、「拿刀x爆妳」等言論辱罵恐嚇。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網路言論已嚴重貶損教師名譽並使其心生畏懼,判決兩名學生及其家長須連帶賠償共1.5萬元。
判決書指出,原告何姓教師自2024年起擔任A、B兩名學生的班導。兩生因不滿管教,由A生多次向教育局陳情導師隨意沒收物品、諷刺學生等。法院認為,向教育局投訴屬於行使權利,且調查報告僅在校內流轉,未造成導師社會評價貶損,此部分不構成侵權。
然而,兩生在LINE群組嘲諷導師「豬油旺盛」、「臉長得很好笑」,以及B生在IG限動指責導師「弱智騷操作」、「有病」、「支持吃屎」等語,法院認定屬侮辱性言論,足以貶損導師社會評價。此外,A生更在IG發文威脅「一定拿刀x爆妳」,雖未實際動手,但已使導師心生畏懼,侵害其精神人格權。
法官審酌A、B生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行為時具識別能力,而其家長未盡監督之責,裁定A生及其母連帶賠償1萬元,B生及其母連帶賠償5000元。桃園市教育局事後表示,經校事會議確認,該名導師並無違法或不當管教情事,已依法保障師生權益。
教育局強調,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此案為校園言論尺度劃下明確界線,呼籲親師生溝通應建立在「互相尊重」基礎上。未來將加強學生的網路素養與法治教育,並對涉案學生啟動輔導機制,協助建立正確的情緒抒發管道。